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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谈雷洋死亡案:警察可能涉嫌犯罪(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千世界    时间: 2016-5-12 19:50
标题: 律师谈雷洋死亡案:警察可能涉嫌犯罪(图)
2016-5-13 00:33| 来源:法治境界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雷洋离家后离奇死亡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今日一早,昌平警方第二次发布案情通报,雷洋案中涉事足疗女出面接受电视台采访,承认为其提供性服务。


  雷洋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发布联合声明,对昌平警方公布的雷洋死因提出质疑,并抗议其执法过程,称,无论嫖娼与否,他都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并呼吁最高权力机关展开对雷洋死因的独立、公正调查。


  京衡律师董事长兼主任、律师陈有西接受凤凰网采访,他说,嫖娼罪即使真实,仍然不是犯罪,雷年轻健康,意图逃开,几个小时死亡,可以排除健康原因猝死和自杀,因此反抗中死亡应是查明重点。


  “真正的核心不在尸检结果,而是必须要有一个第三方来独立调查这件事。”陈有西说,昌平公安不但不能够介入侦查,昌平也没有权力发表对外的权威说法、新闻发布或者是向电视台发表说法,这个都是不允许的。应该有客观、超脱的调查专案组来发布消息,报道进展。


  对于目前昌平警方对外发布通报的行为,陈有西指出,第一次发布通报没有问题,有利于信息披露,但是今日凌晨发布第二次通报时,检察机关已经介入,因此通报内容仅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结论、依据。


  “这几个警察在案子中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对职务行为昌平公安局有直接责任。”陈有西说。“警察可能会涉嫌犯罪,从执法公正性角度来讲,昌平警方应该回避。”


  陈有西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职务犯罪的侦查由检察机关负责,不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所以,这个案子应该由昌平公安局以外的检察机关、上级检察机关、异地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而不是由昌平公安来调查。


  而对于执法的回避和公正性,职务犯罪不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应该由由检察机关侦查,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如果执法当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刑讯逼供,都属于检察机关侦查,最高检和公安部的侦查管辖分工也明确规定。


  陈有西对足浴店女性接受电视台采访提出抗议:

  “第一,现在就公开是不妥当的,现在是侦查期间,警方不能够上电视台;

  第二,这个女的说法也是不可信的,因为她现在在昌平公安的手里,她的说法完全有可能是被逼。



作者: 华盛顿人    时间: 2016-5-12 19:58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6-5-12 21:00 编辑

陈律师说得很有道理,昌平公安部门必须回避!由第三方出来调查,让足浴店女性接受电视台采访应该属于故意违法行为。企图制造伪证,知法犯法,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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