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山
标题:
父拋殺5歲女辯稱精神病 難躲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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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冬开梅
时间:
2019-3-1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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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拋殺5歲女辯稱精神病 難躲終身監禁
編譯馬永慶╱綜合佛州聖彼得堡17日電 2019年03月18日 06:03 世界日报
約查克3月14日在佛州皮內亞斯郡法院出席預審前聆訊。(TNS)
約查克3月14日在佛州皮內亞斯郡法院出席預審前聆訊。(美聯社)
約查克(John Jonchuck)四年前把五歲女兒從佛州一座橋上摔下致死一事,是不容爭議的事實,但他是兇手或精神病患,即將由陪審團定奪。但無論如何,他這一生也不大可能獲得自由。
美聯社報導,29歲的約查克在2015年1月8日把女兒菲比(Phoebe)從62呎高拋下坦帕灣(Tampa Bay)時,聖彼得堡一名警察來不及制止,目睹他殺害女兒。約查克被控一級謀殺罪,定於18日受審,但檢察官並未尋求處以死刑,如果他罪名成立,按法規將被判處終身監禁。
倘若辯護律師提出的精神錯亂理由被接納,他將被送往精神病院,並且此後不大可能獲釋,除非他能證明自己已康復或沒有危險。皮內亞斯郡(Pinellas County)公設辯護人迪林格(Bob Dillinger)說,據他所知,佛州沒有一起案件是兇手在以精神失常為理由擺脫一級謀殺罪後而最終獲釋。
迪林格說:「他將會進入州立監獄或州立醫院度過餘生。」
以精神失常為理由而辯護成功的案例甚少,根據佛州法律,約查克的律師必須說服陪審團,他的精神病非常嚴重,以至於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不知道殺害女兒是錯誤的事。
約查克在把女兒拋下米塞納大橋(Dick Misener Bridge)前,確實有冗長的心理問題紀錄,他的家人說,他曾27次非自願地進入精神病院,而且似乎精神崩潰。
在菲比死前12小時,約查克的離婚律師簡妮薇‧托瑞斯(Genevieve Torres)擔心她的安全,打電話給州兒童保護熱線。
托瑞斯告訴兒童和家庭服務局的接線生,約查克當天早上穿著睡衣,帶著菲比接連去了三所教堂,叫托瑞斯為「神」,並要求她翻譯他繼母那本已有一世紀歷史的瑞典聖經。他已著了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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