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山

标题: 男蹲30年强暴案“冤狱” 出牢后犯强暴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鲜人    时间: 2019-5-7 13:12
标题: 男蹲30年强暴案“冤狱” 出牢后犯强暴罪
       记者张声肇/综合报导 2019年05月07日 06:06    世界日报


  

  麻州男子裴洛特因强暴冤案被关30年,出狱后6日又再度被指控强暴一名不省人事的女性。图为裴洛特(右)与母亲离开法院 。(美联社)


  一名麻州男子因强暴冤案被关30年,出狱后,6日又再度被指控强暴一名不省人事的女性。


  50岁的裴洛特(George Perrot)在州高等法院听审后被拘留,不得交保,罪名是他1月在麻州劳伦斯市人行道上强暴一名不省人事的妇女。


  1985年他因被指控强暴一名78岁的玛丽‧普瑞科普(Mary Precop),法庭判定有罪而入狱,证据之一是一根须发。2016年,法官发现联邦调查局干员提供的毛发证据有误,宣判释放他。


  释放的原因是,法官“合理的确定”裴洛特并没有强暴普瑞科普。在家里被强暴的普瑞科普一再作证说,殴打、强暴她的人脸上没有胡须。而案发当夜,裴洛特确实没有胡须。


  检方因此在2017年撤回对他的指控,他也透过电子邮件发布声明表示自己“真正自由”(清白无罪)了。


  辩方律师托瑞西(Thomas Torrisi)说,裴洛特坚称,不管老案新案,他都无罪。


  托瑞西说,裴洛特被释放后,没人给他任何人生指引,因而大可想像地就落入“无家可归、吸毒酗酒”的悲惨境地。


  法庭预定6月再度开庭听审新案。


  曾经起诉第一案的地方检察官古路尼(Anthony Gulluni)办公室发布声明表示,检方的立场不变,认定裴洛特犯了非礼数名年迈妇女的重罪。


  古路尼说,“很遗憾,30年后,又一名受害者指称遭他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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