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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國公民在中運毒 罪不可赦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千世界    时间: 2019-1-20 12:31
标题: 加國公民在中運毒 罪不可赦
  薛永康/洛杉磯 2019年01月20日 06:00    世界日报

  加國公民謝倫伯格在中國走私毒品被捕,初判為15年刑期,最近改判為死刑。加國總理認為改判之舉,是中國對孟晚舟在加被捕事後的反應,形同一種報復舉動。


  是否為報復舉動衆說紛紜,但可以事先瞭解中國對於毒販的處置,再做近一步的探討。中國對於外籍罪犯沒有從輕量刑的規定,而是按照其罪案之輕重量刑,與中國公民無異。


  加國公民謝倫伯格在中國走私222公斤的冰毒運去澳洲,市價超過2億元加幣,是個重大的罪案!不只是在中國,在菲律賓、印尼、新加坡、泰國都可能會判處極刑,因為其毒品數量之大,對於社會的危害不難想像,只有從重量刑才可以達到殺一儆百之功效。這些亞洲國家對外籍毒販的處置與其本國公民無異,所有判刑資料在各國的官方網站上都可以查詢。


  與比較開放的歐美國家相比,亞洲國家深知毒品之危害不可輕忽。以菲律賓為例,菲總統上位後,大刀闊斧打擊毒販。對毒販「殺之毋論」的作法雖然為人詬病,但毒品氾濫已不可收拾!如果不積極去打撃販毒,菲律賓會快速走向下坡,依照加國公民謝倫伯格在中運毒的數量來看,中國嚴厲的刑法與上述的亞洲國家相比,並不太苛。


  與其試著去解讀此案為政治因素,不如避免這種案子再度發生;外籍人士應該了解地主國的法律,否則就得承擔以身試法的後果!如果人證物證俱在,加國公民謝倫伯格在毒品管制嚴格的中國走私如此大量的毒品,應該是罪有應得、罪不可赦!



作者: 大千世界    时间: 2019-1-20 12:33
本帖最后由 大千世界 于 2019-1-20 12:35 编辑

同样是美国报纸, 这篇文章就比纽约时报公平多了.
作者: 华盛顿人    时间: 2019-2-7 21:51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9-2-7 21:54 编辑

这比纽约时报客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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