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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首创!园区产业用地出让推出“10+N”模式! [打印本页]

作者: 华盛顿人    时间: 2020-3-25 19:49
标题: 全国首创!园区产业用地出让推出“10+N”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20-3-25 20:02 编辑

时间:2020-03-25 16:38:40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3月25日,经过网上竞买,位于纳米城环路西、北荡田巷南的一宗工业(研发)用地被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竞得。


  这意味着苏州工业园区全国首创产业用地分段弹性年期(10+N)挂牌出让模式正式落地。

  园区牢牢把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将开放创新作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


  此次园区采用的分段弹性年期(10+N)挂牌出让模式是在土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框架下的创新与探索,园区将该项工作列入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任务“61+N”清单中,同时,在园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该项工作也列为省级“赋能清单”中的重要内容。


       “10+N”的含义


  园区产业用地出让采用《土地出让合同》+《产业发展协议》“双合同”模式。


  土地出让“10+N”含义是先挂牌出让10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前段),10年期出让期满前,受让人需按《产业发展协议》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投资强度、达产时间、亩均税收等要求。经政府监管方考核通过的,受让人可以受让N年期(后段)土地使用权,前后段总出让年期不超过30年。

  “当前,园区的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已有一定规模,有些企业要建研发生产基地,有些企业要科创板上市,都有拿地的需求。”


  国土环保局局长王学军介绍说,新兴产业投入周期长、技术变革快,分段弹性年期(10+N)出让对于有拓展空间需要的创新型企业来讲十分适用,既降低了初创类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又实现了政府对土地出让后期监管,实现了企业和政府的“双赢”。


       产业用地分段弹性年期(10+N)挂牌出让,无疑为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加了把火”,区域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也因此安上新“引擎”。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园区深入推进产业用地“双百”行动,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园区试水产业用地分段弹性年期(10+N)出让,有利于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最大化,也将进一步推动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以该模式出让的土地今年预计将达 4-6 宗,引领开放再出发营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园区,真牛!

  


(责编: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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