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生疫苗案4高官丢乌纱 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有何区...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0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555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17 10:2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08-16 22:39 来源:侨报网综合 编辑:燕妮




侨报网综合编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6日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次被要求引咎辞职的毕井泉系十九届中央委员


中新社报道,会议同意对金育辉(吉林省副省长,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予以免职,对李晋修(吉林省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省长)责令辞职,要求刘长龙(长春市市长,2016年9月任长春市代市长,2016年10月至今任长春市市长)、毕井泉(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引咎辞职,要求姜治莹(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焦红(国家药监局局长)作出深刻检查;对35名非中管干部进行问责;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查验等工作)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会议责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引人关注的是,在被问责的7名省部级官员中,毕井泉不仅是十九届中央委员,也是十九届中央委员中第一个被处理的。

毕井泉资料图。(图片来源:中新社)

中纪委网站客户端16日消息,多名省部级领导,分别受到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严厉问责;不仅有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担责,而且现任和该负责的前任都被追责。


中纪委网站客户端评论称,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实行终身问责。这警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守土必有责,守土必尽责;不作为不担当,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有何区分?


4名省部级高官此次因涉疫苗案丢掉了乌纱帽。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都是丢官,但处理方式表述不同,这三者有什么区别?


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从这一排列顺序可以看出,从问责的严厉程度而言,免职重于责令辞职,责令辞职重于引咎辞职。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三)辞职或调出的。(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金育辉显然属于第二种情形。


2004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则对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根据该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具体列举了应引咎辞职的九种情形。第十九条则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委(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


也就是说,免职就是上级组织直接解除领导职务,如同炒鱿鱼;责令辞职就是任免机关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则是主动辞去领导职务、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但如果要求其引咎辞职却不答应的话,也一样可以责令其辞职。用形象一点的说法,三者分别类似强制下岗、通知下岗和劝其主动下岗。其中,前两者为被动接受组织处理,而引咎辞职是督促其主动承担责任的行为。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图片来源:资料图/视觉中国)


这4人未来是否会重新担任领导职务?


三种方式都是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了,对这些人的影响是否相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根据目前的规定,这四名干部所受的影响从理论上来说相同的。


免职、辞职不等同于撤职,也不等同于辞去公职,除非另有党纪政务处分,一般仍会保留原先职级待遇。以曾因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孟学农为例,2008年9月辞职后,2010年01月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级别仍为正部级。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那么一年后,金育辉、李晋修、刘长龙、毕井泉是否会重新担任领导职务?答案或许能在未来揭晓。(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上述资料恕不公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4-19 15:23 , Processed in 0.06635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