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校報「明尼蘇達日報」(Minnesota Daily)10日針對校方處理劉強東案的作法發文指出,明大未承認所謂的性侵犯,也沒有通知學生,更沒有對該事件表明立場,未確認是否劉強東有罪,還拒絕努力調查該事件,「試圖掩蓋事件是荒謬的」,且在逃避責任。
這篇由專欄作家施奈德(Ellen Schneider)具名發布的文章說,由於劉強東涉嫌在學校性侵一名中國女學生而遭逮捕,但校方卻把一切責任推給警方,至今完全沒有做出任何有關該事件的聲明或說明。
作者說,明大只有在與學校名譽有關時,才會嚴肅對待性侵案早有先例,然而這次涉案的劉強東,是有著不光彩歷史的科技大亨,他在國際上備受矚目,明大卻仍在逃避於此事件中的責任。
文中表示,劉強東案引起國際媒體瘋狂追逐,但明大僅確認劉強東為就讀該校卡爾森管理學院中國工商管理博士(China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DBA)項目的註冊學生,其他均推託「請向明市警局查核」而三緘其口。
施奈德表示,校方試圖掩蓋與學校直接相關的性侵案的作法荒謬。他也提到,這類事件需具有「透明度」,而後期如有必要,明大有責任保證犯罪者受到處罰。
文中說,明大之前有一名生物化學教授及一名籃球隊隊員,都曾受到許多性騷擾舉報,但校方一開始都未積極處理,直到媒體曝光或嚴重指責時才予以懲處。
「這是可悲的」,學校有責任在任何時禁止性犯罪發生,而不是只有在學校名譽受到影響時才採取行動。
施奈德說,不管劉強東多富有、多有權,他都需要承擔責任,學校在這類事件中必須負責,「我們無法忍受這種作法,如果校方需要壓力才能採取行動,那麼就讓我們來執行。」
本報在劉強東事件曝光後,曾多次聯繫明大媒體發言人辦公室,詢問有關涉嫌人與受害人是否均為明大中國學生,此外也查詢該校是否協助受害女學生報警,以及該校教授崔海濤無法聯繫,是否已經不在該校任教等訊息,但明大至今僅承認劉強東為該校註冊學生,而其他訊息礙於聯邦法「無法透露」,並要記者向明市警方求證。
在本報多次要求,並告知其他大學院校在學校發生任何性侵犯罪事件時,都會主動通知家長、學生,同時附上香檳伊利諾大學的校園警訊文件,明大才多提供了兩個有關明大處理校園性犯罪的流程文件供本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