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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昉:放不放人,对加拿大来说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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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20:0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赵一昉加拿大华人,中文电视台政论节目主持人


  2018-12-13 07:18:43    来源: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赵一昉】


  备受关注的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加拿大拘留一事,逐渐有了转机:


  当地时间11日下午3点多,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布,准许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当然,这是有条件。


  这边加拿大在死扛,那边特朗普却开始拆台。


  11日,特朗普对路透社表示:如果有利于国家安全利益或能推动美中达成贸易协议,他愿意干预司法部针对中国华为高管的案件。


  但截至孟晚舟被保释,美方仍未提出何时引渡,更别提相关证据了。


  “引渡”问题让加拿大被骂得狗血淋头,到底加国政府所表示目前不得插手有没有道理?美国“长臂管辖”手能伸多长?孟女士有没有机会在加拿大就被放出来?这恐怕是接下来大家最关注的几个问题。


  


  
孟晚舟保释听证会,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加拿大怎么就不放人?


  必须强调,从法理上来讲不存在加拿大听从美国执法的概念。不论从地缘政治现实到军事防御体系,我们要如何认定加拿大“本质上”是美国附庸国,此次事件的法律依据是加美双方所签署的《引渡协议》。根据加拿大自身的《引渡法》,若国家或政治实体与其签署了《引渡协议》,加拿大将配合协议伙伴作业。但要从加拿大引渡犯罪嫌疑人,必须尊重系列步骤:


  1) 协议伙伴发出引渡请求,司法部长决定是否签发准许处理。


  2)加拿大配合抓人。


  3)逮捕后60天内,协议伙伴(此案件为美国)必须提出正式引渡申请,并给国际援助小组(International Assistance Group) 提供相关材料。


  4) 收到引渡方提供的资料后,国际援助小组将协助司法部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引渡听证会。


  5)法庭将决定引渡是否成立。(如果法官同意引渡,当事人有30天时间决定上诉。)


  6)若引渡成立,司法部长有“酌情权”释放嫌疑人。


  同时,引渡要成立是有基本门槛的。有两个基本原则。其一,引渡的罪行必须在引渡申请国会判两年以上徒刑;其二,“该人的行为如果发生在加拿大,须构成可在加拿大受到惩罚的罪行”(加拿大《引渡法》s.3(1).b) ,即“两国共认罪行”(dual criminality)原则。这里要注意的是,加拿大不负责判决被告人是否犯罪,而是认定原告方所提供的控诉性质是否达到上面所述的两个基本原则。


  目前整个事件差不多在《引渡法》“六大步骤”的“2”与“3”之间,“假释听证会”才刚刚结束。根据笔者咨询相关律师和法学专家的意见,以孟女士的状态,不被保释才是意外。当然保释也只是一个小看点,这几天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一个话题是:加拿大怎么就不放人呢?


  反加派认为,中国如此抗议还不放人就体现加拿大政府的意志。挺加派表示,加拿大政府无能为力,只不过在遵循法律程序。其实两派观点都不够完整。事实上,加拿大政府有政治干涉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不是现在。我们回过头去看《引渡法》的“六大步骤”可以看出,加拿大政府(此处具体为司法部)在第一步和最后一步的时候是有政治操作空间的。


  当美国政府在8月份要求加拿大抓人的时候,加拿大的执法机关必须在司法部长签发准许后才能逮捕孟女士。换言之,在事件的最源头,至少加拿大的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尊从了美国方面的意志。但是这个事情,当时这位加国历史上第一位原住民司法部长,有无与总理贾斯丁.特鲁多(Justin Trudeau)沟通、到底谁做的决定、她是否认知到孟女士是华为老总的女儿、这个决定是纯粹司法考量还是政治操作,我们外人无从而知。结果就是客观上,加拿大司法部长的这个决定为后面凌乱且尴尬的局面埋下了伏笔。


  第二个政治介入的机会是在整个程序的最后,即法官认定引渡成立后加拿大司法部长有“酌情权”放走孟女士——若她认定引渡到美国后可能会发生政治迫害和人权伤害。


  这里需要读者认知的是,以加拿大社会制度和政治文化,从“2”到“5”的过程中,期待加拿大政府一声令下放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期间案件都在司法系统内运作,不受行政体系干预。就算总理亲自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所以加拿大政府到底会不会主动放人要等到“引渡成立”(如果成立)后,才可以知道。从现在到最后案件回到司法部,我们将不会看到孟女士回到中国,而这个过程可能要几个月。


  “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啥意思?


  很多网友认为加拿大帮美国抓人就是“长臂管辖”。其实这个案子里的“长臂”主要还是涉及伊朗禁令。美国要封堵所有跟伊朗有来往的企业,那么法理依据是什么呢?只要和美国有最低“限度的关系和联系”(minimum contacts),就可以控告和发出传票。


  


  简单说,“我”认定你(个人或企业)的行为对“我”有伤害(触犯“我”的法律)。只要找得到“你”与“我”所管辖范围有最低限度的联系如产品在“我”这里卖、业务组成与“我”这里的某个企业有关等等。


  这次的案件的重点在于美方指控,孟女士曾经为董事长的Skycom利用美国金融体系和伊朗在2010年至2014年间进行了“禁令”禁止的交易行为。(当时奥巴马政府还未与伊朗签订协议)同时,华为隐瞒了自身与Skycom是一体的关系。——以上都是美国单方面的控诉。


  “长臂管辖权”涉及到国外时本质上是触及到了国际法的概念。实际上欧盟和加拿大都有涉及“长臂管辖”的法律,多运用在贸易问题上。而中国从来是反对“长臂管辖”的。比如去年面对美国要对涉及与朝鲜有贸易往来的公司作出威胁和行动的时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就明确表示过,“中国反对针对外国企业的‘长臂管辖’”。


  中国这次对美国和加拿大的抗议也是合理的。试想与美国签订了《引渡协议》的国家有一百多个,而美国同时又实施“长臂管辖”,那么多少中国公民可以被这些“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缘由扣押?反过来,若全世界各国包括中国都实施“长臂管辖权”,大家都你来我往地抓人、扣人、要求引渡,将会是怎样的情景?


  美国一系列的动作是否“霸权”,相信每个人心里自有答案。


  孟女士有没有机会在加拿大就被放出来?


  最后我们再把镜头切回到加拿大。其实这个问题前文里已经有了程序性的答案,那就是孟女士是有机会在加拿大放出来的。比如法官认定不应该被引渡。又或者,中美双方在60天内谈妥,美国决定技术性地在孟女士被逮捕后60天内不申请引渡,那么加拿大也就能顺坡下驴把孟女士释放了。


  以上两个情况都是可以在加拿大放出来的可能,而中美谈妥很可能是加拿大目前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只是美国如果坚持申请引渡,加拿大法官也判定可以引渡,那么皮球就回到了加拿大司法部长手里——而这次的决定绝绝对对不可能是司法部长个人的决定了,她背后的总理小特鲁多必须亲自做这个政治性的抉择。


  特鲁多总理会面临国际形势和国内氛围的双重压力。国际上,美国是加拿大第一贸易伙伴,而中国是加拿大第二贸易伙伴,可以说这是加拿大在地球上最重要的对外关系。在国内,2019年是加拿大的联邦大选年,特鲁多的自由党政府谋求连任。加拿大内部民意如何看待这个新闻,也将影响他最后是否绝对释放孟女士。毕竟政治人物的本能就是先想着保位子。


  从特鲁多个人及家族的历史来看,他对中国没有恶意,甚至不少加拿大“鹰派”认为他是个“亲中派”。当然“亲中”还是言过其实了,但是几个事实的确不容忽视。他的父亲老特鲁多(Pierre Trudeau)当总理时期(1968-1979, 1990-1984),是冷战期间最早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西方国家(英国的情况特殊,不算在内),也为后来的中美建交铺了路。他本人还是在野党领袖时期,曾经在2013年因为表达中国的体制可以有效率地做经济改革,遭到了政敌和部分媒体的修理。他上任以来确实跟中国的经贸往来相较于哈珀政府时期要表现地更为积极和主动,并且对华沟通上明显降低了意识形态色彩。他至少一度非常积极主动希望推进《中加自由贸易协定》。


  另一方面,还是从特鲁多上任以来的表现,他算是加拿大历史上怼美国最放肆的两个人之一了,另外一个人还是他的父亲老特鲁多。不论是和特朗普总统明着、暗着打口水战,还是北美自贸协定重新谈判时期,加拿大强硬的态度,特鲁多可以说是特朗普那么多讨厌的外国元首当中最讨厌的之一了。而在加拿大国内,似乎民众对于总理这一股子“反美”的劲儿感到非常爽快。尽管加拿大许多中文自媒体总是释放特鲁多总理不得人心的消息,但他实际的支持率还是长期保持着所有党派领袖中最高的状态。


  


  
特朗普和特鲁多一直“互怼”不断,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但另一方面,也有观察发现特鲁多也在慢慢寻找与美国关系的平衡,不然新的《美墨加协议》(USMCA)也不可能最终签署。最近,他也开始积极参与美国主导的系列军事演习。加拿大的地理位置摆在那里,特鲁多可以“反美”的空间毕竟有限。


  我们可以看到从加拿大总理本人的角度,没有太多对华意识形态上的反感。但是从加拿大自身的角度又确实是中美谁都得罪不起。现在孟女士被扣事件恰恰一个特性就在于不论加拿大最终决定放人还是引渡,都将得罪“得罪不起”的两者中的一位。


  由于选举的关系,加拿大内部的民意也会影响特鲁多的判断。选民如何看待此次事件?美国太霸道还是中国试图干涉加拿大的司法独立?目前没有任何民调数据供我们参考。但是有一些背景性的情况值得注意:


  一方面,加拿大主流社会特别是都会区的国民对于亚洲人和华人可以说接受度是非常大的。今年温哥华市长选举,一个没有太多政治经验的华裔候选人最后仅差不到1%的差距落选。对于一个亚裔的接受度会影响部分国民对于亚洲国家的好感度。另一方面,媒体上对于大陆新移民炒房、洗钱的新闻也时不时会上大的版面。的确,文化冲突也好,大陆富豪的许多言行举止也好,在加拿大部分地区引起了讨论。特别当全球贫富差距问题加深的时候,“大陆土豪”已经某种程度成为了加拿大社会的一个“阶层符号”了。另外就是加拿大民众还没有做好把自己当作“亚太地区”的一份子。去年加拿大亚太基金会就做过一轮民调,绝大多数加拿大人不认为自己生活在“泛太平洋地区”。但同时,特朗普上台后加拿大反美情绪已经涨到了几十年来的最高位。


  这些复杂、纠结、甚至矛盾的背景情况,令我们很难判断加拿大媒体会如何去处理孟女士扣押事件,以及民众会如何去消化这样的情况。不论特鲁多乐意不乐意,他很可能要替司法部长做一次或许会影响他个人政治前途和加拿大国运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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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朋友称为小博士。其实就是书读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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