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到了随笔对于德国网络法律无知的那个帖子!我笑喷了,引发我笑点的还有汉山网或汉山与**网之间游走的某些看热闹不嫌事大却总想把自己置于道德或知识制高点的人,比如Paci那女人的变色龙内心世界。
网上的文字、图片若涉及著作权法的前提是这些文字或图片得属于作品。而转载,在法律上属于复制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对于不属于作品的那些信息,一般来说,可以任意转载。检方可以从作者行为中进行推定,举例,博客,用户都知道博文通过站内转载按钮可以相互转载分享,既然你使用了博客,默示你同意他们进行此种转载,警方既然知道随笔作为网主和网管且拥有我的电邮和IP地址资料,显然我就曾经是他站内网友,具备分享的资格 --而反过来我可以反诉他欺诈(在德国是重罪),诱使我注册他的网站,又任意摧毁我的全部博客。就这么简单!
只有一种情况会引起德国警方高度重视,我转载的图片涉嫌反人类煽动或儿童色情!
随笔网站的那些人也可以按照汉山tfiege网友微博列举的清单来看你们po图时候(事后更改的不算哦,网络有网管也抹不掉的记录的)符合哪些条:)
随笔、Paci、侃侃和丝丝等,你只要看看我们中国女留学生在德国被奸杀明白完整的证据链前提下凶手被判的那个艰难,
还有2002年Kannibale von Rotenbur(德国真实版食人魔案件)的被告Armin Meiwes初判只有八年,就知道你们期待的事和结果会不会发生了
完毕!
猪队友又露头了,如下:
月弯儿 2018-2-7 01:58刚才去看了汉山,觉得有两个网友说得有理:小龙鱼一直在煽动夺标。他说不知道如何劝说夺标,要给夺标泄露心中仇恨的渠道。What the !那么我给他些建议:一、停止以貌似爱护的名义鼓动她发些胡言乱语。二、删除所有攻击网友的文章,包括历史上对别的网站网友的攻击还包括小龙鱼对其他网友的攻击文章。三、夺标可以运用字母A、B、C或甲乙丙丁和卡通漫画来代替她的假想敌在汉山的道德水准下竭尽所能侮骂,只要不与网友的真实姓名相对应。
月弯儿、随笔、绿岛、子玫等这哪一个属于“网友的真实姓名”?
Paci说标标讨厌所有的女网友----No!不列颠地主博可以作证,标标非常喜欢cicila网友那样纯真美丽有才华有艺术情趣的小姐姐,我俩还合作了两首原创歌曲。翰山哥也可以作证,标标也喜欢美人蕉网友那样有见识有才气有魄力且歌喉也很美的小姐姐、、、、、
标标只是讨厌虚伪做作,又没有真知灼见,脑子空空且十分腹黑的女人男人!
标标看不上你,你就别来惹我---往往看人是软柿子的,最后遇见的是铜豌豆,崩掉的是自己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