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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A对我写的那两篇文章,又有一个新的说法就是,这个放在哪个网站也是不允许!法律里面有个重要的概念就是,不䏻拿自己的假设做前题来攻击别人,更或者是诽谤和造谣!或者说你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但是我有!
  • 丝丝: 我的这两篇文章,都发在了万维网,不但没有被删,还都上万维首页推广,点击近900. (1-11 06:27)
  • 丝丝: http://www.creaders.net/index.php, 我在万维用那里用的是X网,没说是万维也没说不是万维! (1-11 06:31)
  • 丝丝: 我去万维的时间不长,谁也不认识,但是85%的博文都有上首页推荐,并且不少文章点击过千。 我感觉这个主要是因为这个网站的开放心态。 (1-11 06:34)
  • 丝丝: 你仍燃可以不喜欢这两篇文章,或者是反感和讨厌。只要你到我的博文下说一声,很简单。这个对我,根本就不是问题,我当时真的是把想到的好心提建议。你采纳与否,我无所谓的,我根本不在乎,你也知道,我在这次吵架之前,已经不怎么来翰山,除了过节日的时候,有回来问候这里的网友! (1-11 06:41)
  • 丝丝: 我虽然用对是X网,并没有说不是万维,如果真的如你假设所说,万维怎么可䏻让我的博文上首页推广呢? (1-11 07:41)
  • 丝丝: 怎么可以不断的发文和贴,对别人有不实的指控,然后让别人不要说了,这次的争议不都是我在回应你对我做的不实的指控吗? (1-11 07:36)
  • 丝丝: 你是老A,你对网友做不实的指控,应该你举证。现在,你所有的指控,不但没有一次看到你有任何的证据,并且举证的证据都是我提供的!这样不够专业! (1-11 07:44)
  • 丝丝: 应该是: 关于老A对我写的那两篇文章,又有一个新的说法就是,这个放在哪个网站也是不允许!法律里面有个重要的概念就是,不䏻拿自己的假设做为事实前题,来攻击别人,更或者是诽谤和造谣!或者说你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但是我有 (1-11 07:57)
2018-1-11 0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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