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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荐,置顶博文,换上两篇,戴老板的原创。
  • 夺标: 非常不错的原创连载,我在追剧呢! (6-5 10:56)
2015-6-5 09:00 回复|
《汉山网站管理细则》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5256
  • admin: 此文再发,把《案例处理九 --- 网管组职责及保密性,透明性,匿名性和公共性》及《案例处理十 --- 网主,网管组,及总版主之职责分配》内容也包括在内,为完善版本。应用时,可以以此为本,不必再查案例。 (5-25 09:10)
2015-5-25 09:10 回复|
《案例处理十 --- 网主,网管组,及总版主之职责分配》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6330
  • admin: 今后,改动博客/微博个别字词的权力收归管理组。admin只有在被授权的情况下,才予执行(对个别人除外,如iMan)。这样,整个执法的权力,全部集中于管理组。 (5-24 14:49)
  • 马力: 三个问题。一、有没有功能性限定只能该“个别字词”,不能改更多?如没有,就是靠自觉性来自我约束。二、管理将根据什么为改动依据?或可以自由改动?比如说把“我爱汉山”改成“我爱翰山”。一字之改还是同音,但意思不同或有麻烦。如何保证这类事件不会发生?三、改动后是否需要通知原作者,就像刊物以作者校样来通知作者征得同意,避免以后发生麻烦。 (5-24 15:08)
  • admin: 第三,改动后通知,大概会改动前通知比较好。皮皮这次就是事后通知引发不满。此外,技术上,是可以改动任何词的,网站不会改动任何非违规的词。这只能靠信任来维持。如果不信任,你自己留备份,如发现不对可以提出。但是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就好比,你跟银行打交道,银行掌握你的全部信息,但银行不会任意改动你的信息,你尽管相信银行就好。 (5-24 15:17)
  • 马力: 你曾批评管理员不守规则以权谋私公器私用,现在权力下放扩大后,如何保证这类情况不会再出现? (5-24 15:21)
  • admin: 这个权力不是下放,是回归。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改变个别词的功能,我有,用于iMan行之有效,这是被授权的。但是用于其他网友,包括老兄你,本意是减少麻烦,起缓冲调节作用,有时没有被授权也做了。既然出了问题,这个权力就回归,以保证以后不出类似问题。至于你说的,如果出现所谓公权私用,网友可以举报,投诉法:当举报管理组(admin1)在规定时间得不到回应,或认为处理不公时,可以向管理组信任的任一人或网主投诉,以寻求公正解决(根据闲散看客的投诉为例)。见: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935 (5-24 15:28)
  • 马力: 没有规则,根据什么举报?又根据什么判断对错? (5-24 15:33)
  • admin: 《网友权利细则》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119&do=blog&id=5402,网友只需要看和熟悉这一个规则,其中有:受者不适律,民不举,官不究律,common sense律等六条。当时你就是不了解规则,没有举报到点子上(你说的道德评判,与网站无关),所以,需要了解网友一般规则。 (5-24 15:40)
  • 马力: 建议改动的地方必须有不同的颜色,如红色,以示区别,免得发生纠纷。不同颜色通过功能来设定,改动者不能自己改变。作者同意可自己再改颜色。 (5-24 15:38)
  • 马力: 简单删字,如删除“不”字,意思完全相反。所以删除后应以字数相同颜色不同的X代替,表示有删除。免得以后说不清楚。 (5-24 15:42)
  • admin: 不必担心,如果不同意的话,直接删贴就是了(如果违规)。这个方法是网管组和网友之间的一个选择。因为删贴有时会造成网友更大的冲击,所以,这是个妥协办法。 (5-24 15:58)
  • 马力: 现在提示的新评论都是红字,可见技术上应该不难。 (5-24 16:02)
  • admin: 什么提示新评论是红字?什么意思?技术上难不难在于有没有这种功能,如果有,直接用就不难。如果没有,再开发就有难度。如果每次操作要用,那就很麻烦。如果20分钟改一个字,那就没有可操作性,不如一键删除。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5-24 16:11)
  • 马力: 目前微博的最新评论是红色的。 (5-24 16:14)
  • admin: 嗯,明白了,你一点击记录提醒,看到的是要回复的是红色。明白。这是系统设置,自动的,后面有代码支持。 (5-24 16:19)
  • admin: 改微博没有那么强大的功能。此外,马力博,我看你不必担心,既然有了这次纠纷,以后再有问题,一定会更慎重,会先讲,如果没有共识,会采取直接删贴,不会再用这种“照顾手段”。其实,对你们的改动,更多的是 B --> X,真正改动多的是iMan,有时老闲。他们是老运动员了,改什么,不改什么,他们都知道,有时抗议,也不会理他们。但是我们之间已经达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平衡。你看,iMan以前都是不几天就被封,在别的网站也是被封,现在已经比较长久地存活了。这也是改动的正效应所在。 (5-24 15:48)
  • 马力: 由于没有严格的改文规则,汉山把网友置于赌徒的位置上,赌的是管理员的诚实,代价是各种可能引起麻烦甚至官司的危险。博客本属网友的自留地,现在连自留地都是公开的了。这样会吓跑许多网友。 (5-24 15:48)
  • admin: 不会有麻烦和官司的危险的,马力博危言耸听了。当时婉儿的事情,你要告,也是威胁而已,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结果。网友来这里,必须有基本的信任,就如去银行。如果没有信任,换一家就是了。但是无论你去哪一家,网站都有同样的权力。你还是得信任网站。 (5-24 15:55)
  • 马力: 事实证明你不能总是保证网站正常运作。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里不说绝对腐败,只说可能,而且是小概率事件。但这就足以吓退不少人。 (5-24 15:58)
  • admin: 网站永远是有绝对的权力,在哪里都一样。请网友帮忙管理,请网友监督,只是请而已。绝对权力还是网站。如果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那么在哪里都是绝对腐败。自己办一个,还是绝对权力。既然都如此,那么也是一种公平。所以,马力博是多虑了。如果你认真研究这些规则,也许可以更好保护自己,也可以提出建议。但是有些提问有点钻牛角尖。比如,当时你说网管帮老闲改微博,我估计你是心有所想,所以谁劝你也不行。你就是要自己打消这种顾虑。你想一下,网站不可能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达到什么效果且不说,还不够麻烦的呢?网站既然有绝对权力,要删,要封都行,为什么要去这样费力不讨好呢?所以,要自己释疑很重要。 (5-24 16:07)
  • 马力: 绝对权力有大小。我非危言耸听。举个例子就明白。有人与网站发生冲突。为了打败此人,就有可能悄悄改动他或自己,以致别人的文字,然后拿来作证据。此人有口难辩,还不能“诬陷”管理者篡改,因为不能提供证据。你能保证这样的事决不会发生? (5-24 16:19)
  • admin: 马力博,你太有想象力。网站不会跟个别网友较劲,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如果有网友跟网站对立,升级就删贴,再升级就禁言,就这么简单。那里需要搞那些小动作? (5-24 16:23)
  • 马力: 只怕别人的想象力更强。良药苦口,好自为之吧。 (5-24 16:26)
  • admin: “你能保证这样的事决不会发生?”  ---- 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发生。 (5-24 16:26)
  • 马力: 这也叫法治? (5-24 16:28)
  • admin: 这里的本质是绝对权力,是独裁。跟公司一样。网友来,只有接受和执行的权利,没有其他权力。这在注册的时候就承担了这份责任。这里的规则,是给大家一个方便而已。贝壳删贴是从来不解释的,自己悟去吧。我们希望更透明,给网友更多方便。但是本质不变,我们是独裁的。 (5-24 16:32)
  • 马力: 所以没有东西的区别。很好。 (5-24 16:33)
  • admin: 请看9/14/14文章《答东方华,关于网站独裁》,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41,翰山的理念是一贯的,只是现在是付诸实施:网站必须独裁。 (5-24 16:39)
  • 马力: 同是独裁下的前景还是有区别的。这才是一个网站该考虑的。强调自己的权力无助于网站的发展。 (5-24 16:48)
2015-5-24 14:46 回复|
《总版主的设置公告》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6329
  • admin: 网站将设置总版主制度,总版主为:夺标,小龙鱼。其职责为,发展版面,组织活动,对外联络等。特此公告。 (5-24 14:15)
2015-5-24 14:15 回复|
《案例处理九 --- 网管组职责及保密性,透明性,匿名性和公共性》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935
  • admin: 【注】此文透明性已经落定,并且已经有效使用。鉴于闲散看客的几次对管理组投诉,又加一条投诉法。 (5-13 16:15)
  • admin: 此文为定稿。 (5-13 16:15)
2015-5-13 16:15 回复|
《案例处理六 --- 分派与打架:网站不提倡不参与不评价分派和打架》 增加第五条:管理组内禁止出现拉帮结派话题。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337
  • admin: 第五,管理组内禁止出现拉帮结派话题(5/5/15),诸如: (5-6 12:47)
  • admin: “小龙鱼上串下跳,拉帮结派,起了很坏的作用”,”小龙鱼整天在这里拉帮结派,挑动一帮左左们占山为王,这股歪风不杀,我马上走人!“ (5-6 12:47)
  • admin: “美人蕉又来挑事了,建议大家不要呼应她。。。这个人唯恐天下不乱,山上的许多矛盾她都有份。” (5-6 12:47)
  • admin: 管理组内这些拉帮结派的话题,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争端。很简单,对于这种话题,如果管理组内顺应,就形成了帮派;如果不顺应,就形成了分裂。所以,这些话题,在管理组予以禁止。 (5-6 12:48)
2015-5-6 12:46 回复|
《汉山网站管理细则》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772
  • admin: 包括了案例八的改动。 (4-29 17:04)
  • admin: (5-3 15:47)
2015-4-29 17:04 回复|
《案例处理八 --- 网主和网管的职责界定》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771
  • admin: 这是上次打架事件之后对规则的修订,最后一个修订。发于4/24,由于一直在讨论,没有正式公开(期间公开一天)。期间,关于向马力道歉,专门发过一文。此道歉仍嵌入在这个案例八中。此文没有重发,这个链接只是指向原发4/24的原文。主要内容两点: (4-29 16:28)
  • admin: 1. 网管组成员的ID,比如小龙鱼等,享有一般网友的权利,包括争论吵架和举报权。管理员不提倡参与吵架,但是不违规。与一般网友一样,如果管理员参与打架,其举报权丧失;此外,其管理组的裁决权也同时丧失,以保证公平。利用公权力,挟私报复,严重违规。违规裁决无效,一经发现,将予纠正。 (4-29 16:29)
  • admin: 2. 管理组向网主负责,遵循网站规则独立运行。对于任何违规现象,网主可在任何时刻予以纠正。 (4-29 16:29)
2015-4-29 16:25 回复|
《案例处理七 --- 长久不登录的网友回来挑起冲突,将不受一般规则保护》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631
  • 新鲜人: 我今天已向你举报过三次! (4-24 18:48)
  • 翰山: 举报给admin1 (4-24 21:04)
2015-4-24 17:09 回复|
胡扯八道的《今日是中国海军66岁,发西沙之战链接纪念》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59&do=blog&id=5613,凤凰卫视链接已经修复,可以一键同时发五个 (多个)视频。但还是建议一博客发一个或两个,不然下载量太大。
  • admin: (4-24 12:01)
  • 胡扯八道: 改的蛮快 (4-24 12:59)
  • admin: 谢谢你呀,你报告了,我就知道了。 (4-24 15:34)
2015-4-24 11:48 回复|
《网站规则制定与权限》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353
  • admin: 新的扩充的管理组运行流畅,所有决策/执行权已到位一周。所有网站规则已经修改制定完毕(见此文)。 (4-17 10:37)
2015-4-17 10:37 回复|
《汉山网站管理组条例》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256
  • admin: 自二月一日管理组运行以来,宏观来说,可以说相当成功。目前,新的扩充的管理组所订的管理组规则,完全是总结过去两个月管理组的运行模式,变成文字。 (4-17 09:51)
  • admin: 此已经经过管理组酝酿讨论十天,现在公开,为讨论稿,沉底之后为定稿。 (4-17 09:51)
2015-4-17 09:51 回复|
《案例处理四 --- 对女性的尊重,此网不涉法律》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4989,文章中对女性的尊重(红色部分)删去(文章沉底,此部分将删去),新文题目为:《案例处理四 --- 此网不涉法律》
  • admin: 去掉保护女性的原因: (4-14 06:06)
  • admin: 1. 我们的对骂人零容忍,及对骂人的界定:受者不适,已经包括了对女性的尊重和保护; (4-14 06:07)
  • admin: 2. 我们没有具体要求注册性别,也无法界定谁是女性,此条没有操作性。 (4-14 06:07)
2015-4-14 06:06 回复|
《案例处理一 --- 新注册ID,上来就骂人,立封无赦》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140,加了一个新案例,关于对iMan的处理,以后可以循此案例。
2015-4-14 06:02 回复|
《网站规则制定与权限》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353,网站规则最重要的有两条:一。《网站服务条款》这个是本网大法,是对网友的基本承诺;二。《汉山网站投诉/举报条例(试行版)》 此为网友具体执行的细则。其他附带一些案例(解释或添加新条款),或管理组职责等均为中间过程,网友不必关心。
  • admin: 管理组正在修改和确定已有的规则,制定新的规则或条文。 (4-13 19:29)
2015-4-13 19:28 回复|
《案例处理七 --- 分派与打架:网站不提倡不参与不评价分派和打架》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5337
  • admin: 此案例,对《网站服务条款》,2. 本网站言论自由,文责自负,网友所发言论与网站无关予以解释。 (4-13 06:59)
2015-4-13 06:58 回复|
最近接到不少外网的投诉,认为我们网站一些帖子涉及外网的一些法律问题。我回复:我们目前没有规定,将增加新规定:对有关涉嫌法律方面的帖子,将予删除,包括指责他人和被他人指责涉嫌违法的帖子。此将彻底杜绝类似事件。
  • admin: 本网骂人由受者感受决定,不涉法律,所以禁止所有有关针对个人的法律说辞. (3-29 14:02)
  • admin: 《案例处理六 --- 对女性的尊重,此网不涉法律》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4989 (3-29 14:02)
  • 夺标: 我记得迈克尔道格拉斯2011年大片“华尔街之狼”里最受推崇的就是片中他女儿设立的、非盈利性的网站“说真相”,以调查揭露报道为主的草根网站,这个价值观值得借鉴。我对汉山网自身定位的一条建议--希望汉山网参照“911”前后“半岛”电视台的发迹历史。我们汉山网比较特殊-----我们欢迎各个大站的管理层和VIP博主成为我们的客户来此吐槽,我们站可以充当左中右等政治派别不同站的“中立地带瑞士”。但是请不要把“瑞士”变成“索马里”,适可而止,中庸为上 (3-29 14:22)
2015-3-29 14:01 回复|
现在争论有些升级,管理组正在研判处理方式。对于新注册ID,是我的职责,骂人必删,不予解释。新来的H2O网友,没有违规,但是指名道姓用陈述句指责网友,也是不提倡的。我把下面微博删掉,挪到帖子: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4886,请H2O再发言,可以讲理,不要指责,不要指名道姓。请谅解。
2015-3-26 10:28 回复|
《半年技术走向报告》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4730,可以看到从导航:帮助=》技术支持=》技术走向
2015-3-21 15:25 回复|
技术报告No.5:新网友必读,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4522
2015-3-14 1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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