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汉山 返回首页

admin的个人空间 https://hanshan.info/?1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记录

刚才好像发生了一点问题,Database Error,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我8:20PM发现,8:25PM电话运行商,被告知是他们的问题,而且不止我们一家。很幸运,8:36PM发现就已经修复好了。
  • admin: 看到最后发表的文章是18:41PM,那么问题发生在18:41PM~20:36PM之间。希望时间比这个间隔更短。这期间,如果有上网的网友,请告知最后一次上网的时间。希望问题发生的间隔更短。 (9-7 19:53)
  • admin: 这大概是我们网第二次发生的故障。上次是路由器的问题,这次是运行商的问题。带来的不便请大家包涵。 (9-7 19:56)
  • 马力: 之间短暂恢复过,但没记下时间。后来又出同样的问题。 (9-7 20:13)
  • admin: 谢谢告知。看来在没有人为干预情况下,时好时坏,但是人为干预之后,就解决问题了。我猜,是他们把database重新运行了一下。 (9-7 20:17)
2015-9-7 19:42 回复|
注意,撤销总版主,不是针对任何个人。而是如所说的:总版主的职责:发展版面,组织活动,对外联络等,已经包括在管理组职能之中。
  • admin: 此外,在设立总版主的时候,我们只是检查,总版主没有看到网友IP的功能,以保证网友隐私,但是对其他功能未予检查,也不了解。这造成了一些被动,一个是有时总版主应用这些权力,却无规则可循;而有的人举报不应该被如何如何,也无规则可以评判,这些功能包括诸如,标题加色,将帖子沉底或者删除等。这样的规则之外的权力造成很大困扰。 (8-30 21:15)
  • admin: 我们取消总版主。对于分版主,如果还有这些权力(我个人不清楚),请谨慎使用,最好建立本版块的规则之后再用这些权力。切。 (8-30 21:16)
  • admin: 在建立版块规则之前,请按照管理组规则行事,尤其对删贴,须经管理组同意。须知,管理组规则,并没有限定只对博客微博有效,而是对整个网站有效。当然,我们的管理组成立有一个历史,不存在一个可以取代管理组或者凌驾于管理组之上的架构。如果有网友认为总版主有这个权力,这是个误会,我们把这个误会取消。 (8-30 21:20)
  • 追求永生: 支持翰山。 (8-30 22:11)
  • 小辣辣: 总版主制度本身是好的,但如贝壳,由于新任总版主(其实也不新,已经上任3年了),主观武断,听不进不同意见。使得众叛亲离,帖子数大幅度下降,网友出走。日渐衰落。所以前车之鉴,不可不慎! (8-31 15:09)
2015-8-30 21:12 回复|
此外,撤销总版主制度,因为总版主职责为:发展版面,组织活动,对外联络等。此已经包括在管理组的职能之中。而两个总版主:小龙鱼,夺标,都是管理组成员,所以,无需二元化。
  • admin: 《总版主的设置公告(撤销)》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6329 (8-30 16:51)
  • admin: 目前论坛有四大板块,版主为: (8-30 16:53)
  • admin: 衣食住行:夺标 (8-30 16:53)
  • admin: 蜜语:涛博士 (8-30 16:53)
  • admin: PK战场:cannaa (8-30 16:54)
  • admin: 政经军事,待定,愿意申请者,请。。。 (8-30 16:55)
  • 夺标: 政经军事应该是我和小龙鱼。过去几个月的工作态度、网友读者的流量决定了我俩当仁不让。我刚刚跟龙鱼哥哥商量了,请他每周为版面增加多维的新闻来源,我则重点开发澎湃、中国日报、欧洲新报、大公报、观察者网与共识网的新闻与社论,保持网站论坛的高水准。您要让婆婆妈妈的、从微信转载(微信的图片不是每个时区都可见的)懒惰了事,也不会及时更新版面幻灯的老先生们来过家家当版主,可以,那是以牺牲读者以及网站质量为代价的。我只跟您商榷一次,我也不会象其他女士那样跟您纠结,我一个开国大将的孙辈后代,国共两朝的名门丢不起那个脸。 (8-30 18:49)
  • 侃侃: 吆,美丽的夺标女士要撂挑子?倘若是因为侃侃和您讨论问题所致,侃侃向您,美丽优雅的夺标博,表示歉意。也仅代表个人对您的付出表示感谢。只是,别撂挑子。 (8-30 19:07)
  • 夺标: 你们针对我发动的似乎已经不是讨论了,如果连这点都没有勇气承认,那还说什么呢。我很超然于这些物喜物悲之外的,我们的世界观的边界是不同的,作为物理学家的女儿也是一个理论物理爱好者,我愿意站在理论物理以光年计算的维度上思考问题,看待人生。人类本身对于宇宙来说不过是瞬息,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难得一次人生,何必为当没当上处长等虚浮之事挂齿,故你们臆测揣度的,所谓我看重的网络这个“第五空间”里总版主的虚名更不必说了。实际上操心这些事情挤占了我勤勉读书,埋首耕耘诗文与史学、新闻政论等原创的时间,包括挤占了我作为欧洲新报专栏作者和特约记者的写作时间。 当然您此时此刻的善意我也心领了,祝好。 (8-31 09:51)
  • 侃侃: 优雅的夺标女士,千万别说“你们”,我这个人独立独行,牵涉到别人不好。如果我和你之间的讨论对你造成了伤害,我真诚的表示歉意。只是千万必要牵连他人,我只代表我自己,给我一百个一千个胆子,我也不敢代表他人。 能看到你的回复感到很高兴,有什么不痛快,尽管畅谈出来,侃侃脸皮厚,没关系的。 (8-31 11:10)
  • 华盛顿人: 应该还有一个我,也对这位漂亮,学问渊博的总版主发表过不同意见。而且还曾被这位漂亮,双硕士学位的大学问家警告过。 (8-31 17:52) 回复 删除 (8-31 16:54)
2015-8-30 16:48 回复|
为了避免误会,我们把已经存在的管理组,以及职能再公布一下:《管理组人员及职能公告》 http://www.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quickforward=1&id=5651
  • admin: 管理组成员: (8-30 16:29)
  • admin: 管理组成员为:小龙鱼,夺标,知止,天涯 (8-30 16:29)
  • admin: 执行管理组成员为:小龙鱼,知止 (8-30 16:30)
  • admin: 管理组职能: (8-30 16:30)
  • admin: 管理组职能:1。产生与任命执行管理组成员,并对执行管理组实行督查,有争议的案例由管理组裁决。 2。制定或修改规则条例。3。组织网站的各项活动。 (8-30 16:31)
  • admin: 管理组的职能,基本是议政,制定规则和监督,没有执行功能。 (8-30 16:33)
  • admin: 执行管理组职责:主要是删贴,禁言 (8-30 16:32)
2015-8-30 16:28 回复|
我们的网站很小,建议大家共荣共济。至于网站规则,我们已经有完整的规则以及产生过程;我们有管理组按照规则执行。除了灌水帖之外,我们没有任何人能评论他人的帖子质量。凡是违规的,必然处理,对骂人零容忍,但是对各种帖子,包括转帖,我们都欢迎。没有违规的帖子,任何人没有删除的权利。切切。我们要搞群言堂,不要搞一言堂。
  • admin: 任何没有违规的帖子,包括论坛,如果被不合规则地处理了,当事人有举报的权利。请向管理组举报。违规帖,则必删,不予姑息。 (8-30 13:29)
2015-8-30 13:28 回复|
经侃侃网友提议,我们在主导航上,增加举报功能。请见:
  • admin: 点击主导航最右侧的”举报“,或者下面的”点击举报“,都可以直接到举报的悄悄话(与admin1)。 (8-30 09:45)
  • admin: 注意,举报者必须是注册网友。此外,请给管理组48小时处理时间(见规则);也不妨通知相关人员,以利尽快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包括管理组成员和admin,会尽量协助大家。 (8-30 09:51)
  • admin: 主导航”举报“下面的第一个副导航:”举报规则“,可以查举报规则。 (8-30 09:46)
  • 侃侃:    (8-30 09:55)
2015-8-30 09:43 回复|
请大家协助,一个和谐的气氛,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 admin: 至于有时收到一些网友,对某网友,或某网管的某种做法的批评,抱怨,甚或职责,评论对网站发展有利或不利,。。。,这些我们都当作一般讨论,不会施以规则。如果有的网友被提名,感到不适,请按规则举报,举报必究。 (8-30 09:18)
  • admin: 对于外网网友,注册举报,同样有效。我们历史上有过这样的事情多次发生,还有发律师函的,无论什么形式,只要符合受者不适律的,举报具体有效,我们全部处理。因为网站服务条款之一是:3. 本网站对语言暴力零容忍。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9 (8-30 09:27)
  • admin: 至于有的诉诸道德的,不在我们的规则之内,不予评判;至于诉诸法律的,我们的服务条款,第一条是:1. 本网站为海内外华人信息交流,为文会友网站,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令。但是请举报方,或者遵守我们的规则,或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令。 (8-30 09:31)
2015-8-30 09:14 回复|
我们的规则对每一个网友都是公平的。请大家既要注意不要轻易冒犯他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 admin: 至于不要轻易冒犯他人,相关人员说话要注意对象。有的网友之间,打来骂去,并不在乎。对于这种现象,只要不影响公众(common sense,没有公众不可接受的脏话),管理规则并不理会,叫做:第一,举报规则:2。民不举,官不究律:无人举报,公权力不过问。 (8-30 09:05)
  • admin: 但是一旦对方感到不适,无论你说什么,只要涉及对方,就需要回避(删贴或屏蔽违规内容) (8-30 09:08)
  • admin: 至于保护自己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举报,举报必处理。第二,举报方式:3。举报列举项目:被举报人网名,被举报的文章题目及链接,举报内容,举报的理由。 (8-30 09:11)
  • 小辣辣: 支持! (8-31 16:22)
2015-8-30 08:52 回复|
我们再重新发布一下《网站网友权利细则》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7894
  • admin: 网友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他人冒犯。如何定义冒犯(或者骂人)? (8-30 08:41)
  • admin: 第一,举报规则: 1。受者不适律:你被提名感觉不适,可要求对方删贴或相关内容,或借助公权力保护你。 (8-30 08:42)
  • admin: 网友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感到被冒犯时? (8-30 08:43)
  • admin: 第二,举报方式: 1。直接用消息举报给管理组admin1,其他任何形式举报无效(如微博/博客举报,向管理员的个人ID举报,跟贴举报等)。 (8-30 08:44)
  • admin: 举报,在微博旁边有一个按钮,点击“我要举报”,即可进入与admin1的悄悄话模式。
    (8-30 08:45)
  • admin: 网管如何处理举报? (8-30 08:48)
  • admin: 第三,举报处理: 1。管理组接到举报,经核实,将按管理规则请被举报方改动或屏蔽违规内容,否则将执行公权力。 (8-30 08:48)
  • admin: 具体执行规则请见:《汉山网站管理组条例》,第二条,执行管理组, 二。执行管理组职责:有权删除任何违规内容,并视情节和危害,给予适当的处罚。               2。对按网规被举报的内容,请网友自行删除,否则强制执行。         4。删贴三次即予封ID一天。继续犯规,则封杀天数递增。 (8-30 08:50)
  • 侃侃: 我要举报,哈哈哈。。。(玩笑):你这个“我要举报”按钮太隐蔽啦!能不能搞得醒目点,并放到容易找到的地方? (8-30 08:53)
  • admin: 这个我们多宣传就好了。老网友都知道,新网友慢慢就会知道。此外,其他举报方式虽然从规则上来说无效,但是无论送给admin,管理组成员,或利用原有软件系统举报,相应人员一旦知晓,都会帮助传送给admin1。谢谢。 (8-30 09:00)
  • 侃侃: 我只是个建议,因为放到容易找到的地方、又醒目,这样方便网友。希望小编考虑。 (8-30 09:15)
  • admin: 好,考虑,马上改善一下。 (8-30 09:22)
  • 侃侃: 谢谢接受建议。 (8-30 09:25)
  • admin: 已做好,请查上面的微博。 (8-30 09:47)
  • 侃侃: 另外,你的“我要举报”四个字根本看不清楚。 (8-30 09:17)
  • admin: 当你的鼠标滑过,就会出现大图,你试试看。 (8-30 09:20)
  • 侃侃: 这样毕竟有点费事儿,得需要鼠标滑过。倘若鼠标并未滑过,其实是很难找的。 (8-30 09:24)
2015-8-30 08:38 回复|
看到下面两个网友,贴上youtube,但是却无法观看。查看Youtube原视频,发现其允许Share :
  • admin: 但是我们这里为什么不能放呢?原来,其:Embedding disabled by request,
    (8-29 19:36)
  • admin: 而我们这里的一键通,就是把share 的链接:https://you tu.be/LbO8Jut4-qo,变成embedding code,从而我们可以看到视频,而不是链接本身。然而,Embedding disabled (不工作) (8-29 19:39)
  • 追求永生: youtube 因为版权问题,全都被禁播了。你可以试试中国好声音那些,凡是youtube都不行了,可以用其它视频的代替,例如腾讯视频。 (8-29 21:29)
  • admin: 嗯,看来不是被禁播了,而是by request,by owner request。是发布方保护版权。但也不是中国的都不能放。其他的,腾讯等,好像也是有的能放有的不能放。电视剧都不能放,一些新闻等,可以。 (8-29 21:40)
  • 追求永生: 你说的更准确。反正是不能播就是。 (8-29 21:57)
  • 追求永生: 蓝莓视频, 同样精彩。 (8-29 21:31)
  • admin: 蓝莓视频是浙江的。但是他们没有公开分享,只能分享给QQ,人人等特定网络。所以,我们恐怕无法得到。 (8-30 08:25)
2015-8-29 19:35 回复|
有网友提出,首页的图片好久没有更新了。请注意,关于首页图片,是由每一个网友加图片,自动更新的。但是,因为许多人加图片,都自动加到默认图片区了,所以不显示。你看看这篇文章《如何在门户照片栏里加照片?》: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441
  • admin: 在博客中上传照片时,加到一个公开相册中,你的图片就会在图片区显示了。此外,转帖的图片不显示。 (8-13 08:20)
  • admin: 论坛的图片,微博的图片均不显示。简单说,只有加在公开相册里的图片才显示。博客的图片,自动加到默认图片中(私人可看),也不显示,除非做出调整,请读上面文章。 (8-13 08:24)
2015-8-13 08:18 回复|
此外,用一键通,可以在博客,微博生成mp4视频:
  • admin: 链接为(加了一个空格):http://cdn.colorv.cn/video/1083497a4628d6d4 /be7399f9b4184694a83129e0d6bdeaa1.mp4 (8-8 09:34)
  • admin: 何为mp4,请见Google: https://zh.wikipedia.org/zh-cn/MP4 (8-8 09:36)
  • admin: MP4,全称MPEG-4 Part 14,是一种使用MPEG-4的多媒体电脑文件格式,扩展名为.mp4,以存储数字音频及数字视频为主。MP4至今仍是各大影音分享网站所使用主流,即使他们是在网站上多加一层Flash的影音播放接口。因为MP4可以在每分钟约4MB的压缩缩率下提供接近DVD质量的影音效果。MP4优点是压缩质量优、转换容易,目前智能手机录影文件,九成以上皆为MP4文件。 (8-8 09:37)
2015-8-8 09:33 回复|
写了一行code,现在新浪视频可以在微博用一键通方法播放,而且是自动不播放,以方便于网友甚至在办公室可以打开微博而不至于受影响。
  • admin: (8-8 08:54)
  • admin: 注意,链接要用swf 地址:
    (8-8 08:55)
2015-8-8 08:53 回复|
发现论坛不能用汉山网的微博/博客表情,现在加上:
  • admin: 使用可如上图,点击汉山网,可以用所有225个汉山网表情。 (7-7 19:11)
2015-7-7 19:09 回复|
《如何在论坛插入YouTube视频》 http://hanshan.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31&extra=page%3D1
  • admin: 这样,论坛就可以插入几乎任何视频了。 (7-3 17:38)
2015-7-3 17:38 回复|
最近大家回帖不是特别多,我把热门博客的热度从5降到3。这样,更多的博客可以上热门博客。
  • 小龙鱼: 不要紧的啦,天气这么热。慢慢地会热起来的。要沉着,夏天要悄悄地吃冰淇淋,冷静冷静,又冷又静。哈哈哈哈哈哈哈 (7-2 21:04)
2015-7-2 18:06 回复|
论坛在改版,请大家提意见,目前正在进行中,请看看不同的设计(PK战场)http://hanshan.info/forum.php,将在周内改完。
2015-6-29 12:17 回复|
今天alexa值,低于80万,793,773,首次观测到。上次低于90万,是老沈观测到的,6/17.
  • 夺标: 我们的帖子更新很快,但是首页48小时热帖更新几周一次,会给他人误解,以为我们这里很慵懒。而且本刊人云亦云的政治还是太多了,ishka老师也指出来了----小巧的站应该有那种园林风格,适合风雅集,适合艺术、文史和财经。如果是政治,就请别开生面一些。 不过最近新入会的会员很多,我和涛博士用了不少心血躲避追杀在别站宣传本站。 (6-29 15:40)
  • 翰山: 调整了,变成24小时热博 (6-29 15:50)
  • 城市达人: 加油夺标! (6-30 03:38)
2015-6-29 11:35 回复|
论坛调整一下,目前有:政治军事,科学普及,健康唯美,衣食住行,蜜语,吐槽园地,PK战场,房坛,八个栏目,
2015-6-29 11:33 回复|
《汉山网关于法律事宜的公开信》 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6738
2015-6-16 12:59 回复|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3-28 19:09 , Processed in 0.08078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