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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浏览了一下起诉书(),水平之低劣,作为法律起诉书实在不值得评,通篇是笑话加废话梦呓,但作为笑话点评一下还是可以娱乐滴。
先给非律普点法,起诉必须有”legally allowed reason“,不是你一愤怒就可以起诉。你要列出”fact“,什么是legal ”fact“呢,从起诉书看,绝大部分是他自己的陈述,仿佛在和法官唠家常。写的人显然不懂什么是“provable fact”,不知道如何写“fact”。基本就是他本人一拍脑袋,异想天开这都是事实。对这样一篇起诉书,我要是被告,直接扔到“trash”,让法院“default”去,这种起诉书,法院default就是“dismiss”。
false statement不必然构成诽谤(libel)。比如我说,岳东晓长得又漂亮又伟岸,真是人见人爱的尤物,就像武二郎一样。我们都知道这是false,但构不成诽谤,为什么呢?作为家庭作业,大家自己想。
比如说第25,不知法官看完会不会笑得趴桌子底下。不仅和诽谤无关,简直是表达对iman的崇拜之情嘛。杨在科学网说“科学网有一个算一个,胆敢来挑战我老人家的,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让他们下场跟你一样,成为我老人家刀下死鬼,网上大家的笑料。”,岳认为这句话“injure Plaintiff‘s reputation permanently”。不仅injure还permanently。如果说这句话威胁了岳,报告警察或FBI还算靠谱。岳要是吓得尿裤子或者permanently阳痿,可以申请restraining order嘛。他的神马reputation被injure了呢?大概只有他的bitch能嗅出来。
还有第37,杨说去岳家物理后院欺负他,简直太猖狂嘛,直接叫FBI立案嘛,杨不能这么欺负一个弱智嘛,太不人道。
第41是神马意思,把传票扔trash里和诽谤你有关吗?
呵呵呵,暂时点评到这儿,有时间再点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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