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網路零售業已完全扭轉美國商務版圖,然而,三家最大型「一元連鎖商店」正反向操作欣欣向榮,去年新開的分店超過1800家。
一元店如雨後春筍般開設,經濟學家的理論看來似乎難獲證實:到一元店購物的消費者,其所支付的錢通常多於其他富裕消費者在別處購物所花的錢。威廉與瑪麗學院一元商店專家史創(John Strong)表示,若有預算限制,到一元店購物並非最佳選擇。
在舊金山南邊的一元店,一包麵粉僅售一元,但只重兩磅。大部分超市的麵粉一袋五磅、在沃爾瑪或好市多售價不到2.5元,不過通常需要時間與汽車才能前往購買。一元店一包一元的葡萄乾只有4.5盎司,但在一般大型商店裡,重達72盎司的葡萄乾售價才10.5元,也就是說一元商店的顧客多付了52%。一元店定價一元的紙盒裝牛奶只有16盎司,等於每加侖八元,就是高檔超市Whole Foods的頂級牛奶也沒那麼貴。
折扣零售店近數十年來蓬勃發展。在美加地區有1萬4334家分店的Dollar Tree,現已是年收益207億元的龐大事業王國。
Dollar Tree商店共同創辦人布洛克(Macon Brock)在他2017年出版新書「一次一元」(One Buck at a Time)寫道:「我們看到一個機會,當顧客走進店內,可關閉大腦,無須思考,無須計算花了多少錢,只要會數我有六元,可買六樣東西。」不過,有些物品的確在一元商店更便宜,例如玩具、卡片、衣架。
以某種形式來看,一元商店像是一個分期付款計畫或發薪日貸款(payday loan)的概念,窮人無力負擔進場費(例如好市多會費或買車以便開到沃爾瑪購物),只好付更多錢買更少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