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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马英九共同点:出台维护一中原则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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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1:0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11月07日21:19 综合

习马会

马英九博士学位论文鸣谢页

  今天,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酒店,“习马会”。
  习大大说,“两岸关系66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不管两岸同胞经历多少风雨,有过多长时间的隔绝,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们分开。因为我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同胞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
  马英九则提出五点主张,“一、巩固“九二共识”,维持和平现状。 二、降低敌对状态,和平处理争端。三、扩大两岸交流,增进互利双赢。 四、设置两岸热线,处理急要问题。 五、两岸共同合作,致力振兴中华。”
  更让人激动的是,在闭门会议中,习大大提出的四点重要意见,“一、坚持两岸共同政治基础不动摇。二、坚持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三、坚持为两岸同胞多谋福祉。 四、坚持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大大说,“对于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两岸同胞绝不答应。对此,我们一直坚若磐石,态度始终如一。”“我相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台湾同胞定然不会缺席。”
  习大大还热情邀请台湾乡亲来大陆走走看看,指出要为两岸青年的学习、就业、创业交流提供更多机遇,创造更好条件。欢迎台湾同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并以适当方式加入亚投行。
  对于马英九提出的两岸设立热线的提议,习大大当场就表示了认同。
  双方还达成了如下共识:“双方肯定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双方认为,应该继续坚持九二共识,巩固共同政治基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加强沟通对话,扩大两岸交流,深化彼此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照顾两岸民众的福祉。”
  这些,小伙伴们肯定都看了好几遍了,但长安君还是忍不住又在这里贴上了,因为实在是精彩啊!估计大家不介意一读再读。
  好,言归正传。
  今天的网络,完全是被“习马会”刷屏。重头戏就不用说了,其他细节也都在网上被一再讨论。从领带到记者到转播,再无遗漏,给长安君真是出了个难题啊!还有什么是别人没说的呢?
  长安君先剧透一下,“习先生”和“马先生”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两位都是法学博士。“习先生”是清华大学的法学博士,博士学位论文是《中国农村市 场化研究》;“马先生”是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博士学位论文是《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对!没错!就是跟钓鱼岛有关!学生时代的 马英九,还是岛内“保钓运动”的积极一员。
  《反分裂国家法》好比是国家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尚方宝剑,一旦台海情势有变,“王师南下”,便“师出有名”。
  众所周知,目前,岛内选情波云诡谲,国民党临阵“换柱”,开局不利。“绿营”挟“民粹”赤膊上阵,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势头。好在有《反分裂国家法》这部“红色底线”,它正告台独分裂势力:不要轻举妄动,“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除了这部根本大法,大陆还制定了很多法律,来保护和促进两岸人民的交流、交往。例如:
  为保护台商在大陆的投资等合法权益,出台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关 事项的规定》等。甚至还有《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这样细致的法规。怎么样,我们的立法机关也是蛮拼的吧!
  为促进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为保障台湾新闻记者在大陆采访报道,出台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为促进两岸居民相互往来、旅游,出台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为方便台湾居民到大陆工作,出台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等等。
  对啦!还有那部促成了一桩桩跨海峡美满姻缘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的这部规章,在长安君看来顶重要了!它让那些“花痴级”的“F4”粉们,终于看到了今生的希望!汪小菲和大S就是这部法规的现实受益者!
  而在台湾方面,则有一部必须提及的重要法规,那就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这部法规于1992年7月31日公布,是台湾方面为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的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所制定的总体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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