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曹诚英与胡适的婚外情命运

[复制链接]

751

主题

1323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积分
1125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2:4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推荐者:容與 (昂頭天外笑,...      原文:http://b.qzone.qq.com/cgi-bin/blognew/blog_output_...


  曹诚英是在胡适的婚礼上认识的,那时侯她是伴娘。但在心里,她已经默默地爱上了这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新郎哥。
  很小的时候,曹诚英一直生活在家人的宠爱里头。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亲两岁时就离世了,母亲和外婆凡事都很顺着她。因此,她从小养成了一副叛逆的追求自我性格。加上从小在学堂书孰的耳濡目染,她俨然成为一位时代新女性,骨子里反对封建传统。

  可是,她的命运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执拗而发生改变。十六岁那年,她嫁给了胡冠英,这是一场包办婚姻。曹诚英是位感情丰富的女子,成熟早,很懂得分寸,坚定己见。诗人汪静之就曾爆料自己的初恋情人是曹诚英。不过,那时他本是与胡冠英和曹诚英的孩子共婚连理的,道德上就不允许。由此也可看出,曹诚英身上的母仪情怀、女子风华,与胡适倒也有绝配之处。
  婚后的第三年,曹诚英再也受不了传统家庭对女性的禁锢,她进了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在学校里,她的文学天赋得到拓展,心也宽了,游弋在文学的海洋里不能自拔。胡冠英犯下的错误,终于在1923年得到了回报。读完师范,曹诚英与胡冠英离了婚,开始找寻自己想要的那份幸福。

  此时的胡适,已经被太多的光环笼罩着,压力很大。而妻子江冬秀,只是一个农村妇女,她哪懂得文人心里所要的那种精神慰藉啊。胡适因此病了,就决定告假,找个地方散心。杭州自古有人间天堂之城,也许只有西湖的水才能让润活他的心。汪静之闻讯,迅即邀集了在杭州的绩溪人曹诚英、胡冠英、程干埏、程本海、汪恢钧及曹诚英的同学北京人吴洞业共7人,去拜访胡适他们,然后汇聚拢来,一起游西湖。
  在这样热闹的情况下,曹诚英没有机会向这位一直暗恋着的糜表哥倾诉衷肠;但是胡适已经从汪静之,或者绩溪老乡,乃至胡冠英口中,正了面的或侧面的了解了曹诚英那凄然的处境了。他为她写了一首诗,并发表在了刊物上,这让曹诚英更加沉迷于他了。她反复地研读着那首诗,似乎这就是胡适给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之后,他俩的通信始终未断;他俩的爱,也始终未消。胡适能够在曹诚英身上找到文学的共鸣,而后者则有难得的学习机会。

  然而,当他们爱得无法自拔时,现实的命运把这些梦给搅碎了。胡适有一个很传统的妻子,她的作为更是凛冽得很!听说胡适要与自己离婚,江冬秀拿着剪刀威胁自杀,拿着菜刀说要两个儿子陪葬。面对这样的乡村泼妇胡适不得不让步,毕竟那样一来他不仅是名誉扫地,大好前程也就毁了。
  已经怀有身孕的曹诚英,就这样得了一个情人该有的命运。她只能拉住他的心,却永远得不到他的人。后来,曹诚英选择了留学,希望在异国他乡可以忘却这份感情。

  几年后,她回国在四川大学农学院任教,结识了曾某,并决定结婚。可是节外生枝,曾某的亲戚与江冬秀相熟,闲聊中透露了此事。江冬秀抓住了这个报复机会,也不顾及丈夫的颜面,将他与曹诚英的旧情翻了个底朝天。“丑事”很快传到了曾某的耳朵里,他随即取消了婚约。伤心欲绝的曹诚英在1939年的“七夕”之夜,给正在美国任驻美大使的胡适寄去一封信后,愤而登上峨嵋山,准备出家当尼姑。

  远隔重洋,胡适纵然也牵肠,但却无力而为,他只有通过友人不停地探询曹诚英的讯息。双重的打击摧残了曹诚英的身体,她终于病倒了。胡适没有记下他听说曹诚英病倒后的心情。也许此时此刻,他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留给曹诚英的,除了负了她之后的伤痛外,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都是没有意义的。他只有背负这份情债,遗憾终生。
  此后曹诚英终身未嫁。解放后,曹诚英任教于沈阳农学院,1958年退休,1973年病逝于故乡安徽绩溪。她曾经委托好友汪静之,将她一直珍藏着的一大包与胡适来往资料,在她死后焚化。这段刻骨铭心的相思,她珍藏了一辈子,死后也随她带去了
天堂。



曹诚英,字佩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5-10-4 10:08 , Processed in 0.13712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