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苏州城镇和农村居民都有多少收入,赚的钱都花去了哪里?今天(5月18日),苏州市统计部门发布了一季度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支情况,一季度全市经济发展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16.9元,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同时,随着苏州市委、市政府大力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城乡居民消费比从去年同期的1.65:1缩小至1.63:1,农村消费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水平差距逐步收窄。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持续全省第一
农村:转移净收入为增收新亮点
2018年一季度,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16.9元,同比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持续全省第一,比全省人均14590元高出4126.9元。
一季度,苏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构成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从同比增速上看,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为14.8%;其次为工资性收入,增速为7.3%。一季度,苏州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420.8元,同比增加312.9元,增长14.8%;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586.0元,同比增加855.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7.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9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62.1%。
从各个板块来看,全市十个市、区板块在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增量上都超过全省的增量1131元,其中增量最小的相城区为1250.7元,超出全省的增量119.7元;增量最大的工业园区为1526.1元,超出全省的增量39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