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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解读为何天津爆炸调查组组长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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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1: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8日上午,中国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中国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同日下午,中纪委发布消息: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涉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在此之前曾有消息爆料称,调查组组长一职将由杨栋梁担任。因为从2011年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大火和甬温线动车事故,到2013年青岛输油管道爆炸,再到2015年的“东方之星”长江沉船,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均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担任。公安部领导不仅很少担任组长、副组长,有时甚至连组员都不是,比如甬温线动车事故,组长是时任中国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副组长和组员来自监察、工信、工会、电监会等部门,独缺公安。陆媒《新京报》报道称,十年来,中国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基本都是安监高官,从未另选过他人。
基于这样的判断,杨焕宁担任组长的消息一出,立刻引来猜测纷纷,但谁也说不清原因。最终中纪委发布杨栋梁落马的消息,才有了一个看似最合理的组长换人理由。但即使杨栋梁不倒,也不一定能当上这个组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在天津工作多年。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组长杨焕宁
资料显示,杨栋梁仕途起步于华北油田,40岁到天津工作后,担任的第一个职务就是与管理危化品有关的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副总。此后他走上仕途快车道,仅用5年就从副局提至副部,并最终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在副部级岗位上任职11年,在当地官场可谓根深蒂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调查组成员与所调查的事故须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在虽然无法判定,杨是否真的与天津事故直接相关,但至少他得回避可能涉事的老下属们。
此外,事故调查组组长并不是只有安监总局局长可以当,这一职务是由中国国务院指定的,非固定席位。组成调查组遵循的是任务导向,即重点涉及哪些领域,就派哪个领域的领导去查。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每逢调查组成立,新华社发稿中都会提到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此次则特别增加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细节,向外界透露一个重要的调查方向,那就是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化品管理,两个最大的主责部门,一个是安监,一个是公安。安监管危化品目录以及安全生产经营许可,重在管个体对危化品的利用;公安核发剧毒危化品购买许可证、运输通信证,重在管危化品对公共安全的影响。但很多业内人士都知道,在安全监管方面,两个部门的权责界限是很难清晰认定的。从经营个体的角度来说,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造成重大伤亡和社会影响,几乎没有人能逃脱刑责,因此涉及危化品管理,各方都要对公安“高看一眼”,听听他们的意见。杨焕宁此次出马,必然跟公安管理危化品的重要职责相关。
如果只查危化品,为何要出动公安部“二把手”呢?事实上,调查组组长有一个协调各方的作用,像这样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副组长至少是副部级,从便于调度协调的角度来说,组长需要一名正部级官员领衔。
作为分管公安部常务工作和社会面维稳工作的副部长,杨自是熟悉公安部门各个领域的工作。但社会对他的期待不仅仅是查危化品监管这么简单,因为,此次牺牲和失联的消防人员为历史之最,比去年一年牺牲的人数都要多。消防是公安部门的重要领域,现在公安高官出马,更有利于把造成重大牺牲的原因查清楚。

分析称,从中共十八大后人事调整的情况来看,选谁当组长也不一定局限于部门因素,“个人条件”也是一个重要考量,正如很多没有纪检工作经验的官员也成为了纪检组长。杨焕宁刑侦出身,曾领导突破众多大案要案,结合前期中国最高检介入调查时喊话严查职务犯罪的情况来看,此次事故涉及刑事的概率远高于以往,派出杨焕宁,正说明中央对此已有预判。
杨焕宁履历:
1975年10月至1978年6月 任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公社插队、生产队队长;
1978年6月至1979年9月 任解放军济南军区空军四站修理厂工人、团委副书记;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 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89年12月 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 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89年12月至1993年2月 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挂职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2月至1996年5月 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1996年5月至2001年1月 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 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
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 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5月);
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 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5月至今 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2009年兼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5年8月 任中国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组长;
2001年4月和2008年6月两次被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高晟 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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