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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饶毅4年前撰文:不是院士的屠呦呦值得获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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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1:2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5-10-7 12:49 编辑

2015-10-06 09:44

北京时间10月5日下午5点30分,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揭晓,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奖。屠呦呦多年从事中药和中西药结合研究,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
在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致信祝贺说,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是中国科技繁荣进步的体现,是中医药对人类健康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体现,充分展现了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

屠呦呦获奖令人振奋和欣喜,但作为一名既非两院院士,在公众眼中也不太出名的科学家,屠呦呦为什么能够获得诺奖?她的研究成果又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2011年8月22日,著名科学家,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前院长饶毅等人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今日中国谁最该做院士?》,介绍屠呦呦和另一位对发现抗癌药物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张亭栋。
饶毅曾明确告诉媒体,他想做的只是把更多人的目光聚焦到屠呦呦和张亭栋两位前辈科学家身上,并希望能够推动二人获得诺贝尔医学奖。

他说,文章的主旨是希望中国重视一些在国内做出了杰出工作、而未获适当承认的科学家。他要介绍的两位人物年龄都较大,其中一人还在病中。“他们做出的贡献,在我看来,值得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而他们在国际国内的认可都远低于他们的实际贡献。两位皆非院士,其中一人可能从未被推荐过。”

本文发出后一个月,屠呦呦得到了“美国诺贝尔奖”的认可。就在刚刚,10月5日下午,屠呦呦最终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

【以下为全文】

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
作者:饶毅、黎润红、张大庆

青蒿素堪称我国20世纪最重要两项中药的药物发现之一

1970年代早期,多数中国科学家,在文化大革命中努力生存而无机会开展研究。两位年轻的研究者屠呦呦和张亭栋,分别在发现抗疟新药青蒿素和揭示砒霜化学成分三氧化二砷对白血病的治疗作用的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青蒿素工作源于中国帮助越南抵抗美国,三氧化二砷源于观察、验证和改进乡村中医的实践。虽然他们的药物挽救了世界上很多生命,两位研究者迄今未获国内外充分肯定,屠呦呦有争议、张亭栋基本默默无闻。相关的文献埋没于冷僻的杂志和一般不易看到的内部会议资料。基于原始中文论文、文件和采访,我们在此呈现这些发现的历史概貌。没有逃脱我们的注意,在古代和近现代中文文献及医疗实践中,可能还有尚待重新发现的珍宝。

在中国使用了上千年的传统药物,能否改善现代人类的健康?在中国,有些人不认为这是问题,而在中国以外的世界,中药并非现代人类普遍使用药物的主要来源。

对中药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在现代医学进展到今天后中药意义很小,甚至毫无作用;或者,中药很有用,但中药必需使用复方,且不能按照现代科学标准来评判,必须用它自己特殊的标准。

我们试图通过研究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的历史,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研究显示,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都是以现代科学的方法所获得,遵循科学的标准所确立其效果。这些药物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并挽救了大量患者的生命,从而证明了从传统药物获得确定化学成分药物的价值。我们的结论是,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的发现清晰地肯定了古老的中药在今天仍然有益,传统中还沉睡着尚未开发的、可能进一步改善人类健康的潜力。

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堪称中国过去一个世纪最重要的两项来自中药的药物发现。虽然现在中国政府大量投入支持药物开发,也有很多中国药厂从中药大量牟利,但其他中药来源药物迄今并未超越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所创造的对人类健康的价值。

研究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的发现历史、肯定屠呦呦和张亭栋为代表人物的工作,不仅对于他们个人有意义,而且能刺激国际医药界用传统药物寻找全新化学结构的药物、发现已有化合物的新用途。当很多中国药厂或者因为不知道、或者急功近利而不循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已经证明成功的道路,而继续用化学不确定、适应症不明确的中药获得大量收益的时候,这也是警醒它们认真努力试图确定中药特定化学成分和特定疾病的关系。中国国内和国际对中药的努力可能将中药带到一个新的时代,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青蒿素发现于大型研究抗疟疾药物的“523任务”中,发现青蒿素的代表性人物是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屠呦呦。砒霜中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的作用发现于以个体科研小组模式自由探索性研究中药抗癌作用过程中,最主要贡献者是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张亭栋。

屠呦呦出生于1930年,1951年至1955年就读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系生药学专业,其后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她仅有大学本科学位,于1969年与其他几位中医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一道被召集加入“523任务”。

张亭栋出生于1932年,1950年代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1960年代曾参加过西医学中医的培训班。

青蒿素和屠呦呦

现在不少人知道青蒿素(artemisinin)的作用。它起效快,可以在一线使用,也是在其他常用药物如氯喹出现抗药性情况下,可以改用的药物。当然,青蒿素并非无缺点,也不是可以替代其他所有抗疟药的唯一药物。但是,它治疗了很多病人。在结构上,青蒿素完全不同于其他抗疟药,是全新的一类药物,迄今国内外仍然试图寻找更好的衍生物,以便改进疗效、减少抗药性。在科学上,青蒿素作用的机理,尚未完全阐明,仍是有待深入研究的科学问题。

不少人知道青蒿素的发现过程,但有较大争论。主要的一个问题是,屠呦呦是否可以作为其代表人物?

全国性抗疟研究计划“523任务”,据说起始于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应越南的要求、也考虑中国南方存在的疟疾问题。当然,今天的公开秘密是中国曾有几十万军人援助越南抵抗美国,虽然以高射炮兵和工程兵等形式。其正式组织成立于国家科技委员会与解放军总后勤部于1967年5月23日开始的一周联合会议“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会议”,参与的单位遍布全国,北京、上海、云南、山东…,人员至少几百。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大规模合作项目,其中有很多人起了作用。

但是,青蒿素的发现是否有代表人物?谁是代表人物?

1969年,高年资科学家绝大多数“靠边站”了,不可能参加科学研究。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实习研究员屠呦呦等应召加入“523任务”。

“523任务”分为几部分:仿造西药或制造衍生物、从中药中寻找抗疟药、制造驱蚊剂等。中药部分,不同研究小组试了很多中药,包括药效较强、但副作用较大的常山(Dichroa febrifuga)。张昌绍等于1940年代曾对常山有开创性的研究。他和同事于1943年报道用常山的粗提物治疗疟疾病人,1945年报道常山所含三种生物碱在鸡的疟疾模型上有作用,1946报道常山碱B(dichroine b,后称dichroine b)在鸡虐模型的抗疟作用,1948年报道常山提取的常山碱g (dichroine g), 常山碱b(dichroine b),常山次碱(dichroidine)和喹唑啉(quinazolone)具有抗疟作用, 1947年和1948年确定所有这些生物碱的分子式。“523任务”再次考虑和研究了常山,但遇到同样问题:虽然抗疟作用强,呕吐的副作用也很强,未能克服而不能推广应用。但是,研究常山的路径和方法,基本也是研究青蒿和青蒿素的方法。

而青蒿(Artemisia annua)不仅记载于古代中药书中,而且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中国民间也有使用的记录。屠呦呦研究小组的余亚纲梳理过可能的抗疟中药,开列了有808个中药的单子,其中有乌头、乌梅、鳖甲、青蒿等。军事医学科学院用鼠疟模型筛选了近百个药方,青蒿提取物有60%到80%的抑制率,但不稳定。屠呦呦给自己研究小组提供的清单含多个中药,包括矿物药:黄丹、雄黄、硫黄、皂矾、朱砂等;动物药:鼠妇、地龙、蛇蜕、穿山甲、凤凰衣等;植物药:地骨皮、甘逐、黄花、菱花、鸦胆子、青蒿、马鞭草等。1971年初,余亚纲从抗疟科研小组调出去研究支气管炎。屠呦呦研究小组后来也观察到青蒿的效果,但水煎剂无效、95%乙醇提取物药效仅30%到40%。应该附带指出,有些古书曾记载热水煮青蒿用于治疗疟疾,这种不可靠的记载妨碍了发现中药的真正作用。

1971年下半年,屠呦呦本人提出用乙醚提取青蒿,其提取物抗疟作用达95%到100%,这一方法是当时发现青蒿粗提物有效性的关键。1972年3月,屠呦呦在南京“523任务”的会议上报告这一结果,获得大家注意,但并未成为唯一的重点,会议总结时组织者建议“鹰爪要尽快测定出化学结构,并继续进行合成的研究;仙鹤草再进一步肯定有效单体临床效果的基础上,搞清化学结构;青蒿、臭椿等重点药物,在肯定临床效果的同时,加快开展有效化学成分或单体的分离提取工作”。

其后,屠呦呦研究小组的工作集中于青蒿。倪慕云先试图获得青蒿中的活性化合物,以后钟裕容成功地获得结晶“青蒿素II”(后称青蒿素),屠呦呦于1974年2月份在中医研究院召开的青蒿座谈会(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共同参加)上提到了青蒿素II的分子式。从明确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黑色胶状物,抗疟有效组分)的抗疟效果到获得青蒿素(白色针状结晶,抗疟有效单体),从而确定了抗疟分子。

屠呦呦研究小组成员还与其他研究组合作,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有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分析青蒿素分子、解析其结构。这些研究小组发现青蒿素是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在1972年获知屠呦呦小组青蒿粗提物有效的信息后,山东寄生虫病研究所与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合作,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独立分别进行青蒿的提取工作。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和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分别获得抗疟有效单体,并命名为“黄花蒿素”(山东)和 “黄蒿素”(云南)。1974年初,北京的青蒿素、山东的黄花蒿素和云南的黄蒿素初步被认为相同的药物。

很重要的是,根据我们对青蒿素发现历史的分析,虽然有很多争论,但无异议的是:1)屠呦呦提出用乙醚提取,对于发现青蒿的抗疟作用和进一步研究青蒿都很关键;2)具体分离纯化青蒿素的钟裕容,是屠呦呦研究小组的成员;3)其他提取到青蒿素的小组是在会议上得知屠呦呦小组发现青蒿粗提物高效抗疟作用以后进行的,获得纯化分子也晚于钟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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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7 11:27: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5-10-7 12:52 编辑

有关青蒿素的历史回顾很多。一个药物的发现,除了确定粗提物有效以外还有提纯、药理、结构、临床等部分。屠呦呦的工作有前人的基础,她的研究小组其他成员有重要贡献。也不能忽略其他研究小组和科学家的重要作用。例如,中医研究院曾学习云南和山东的青蒿素提取工艺。在中医研究院用自己提取的结晶做临床实验结果不够理想并发现毒副作用时,云南药物所罗泽渊等人提供的结晶通过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李国桥等人明确其对恶性疟尤其是脑型疟有效。而现在使用较为广泛的蒿甲醚、青蒿琥酯等青蒿素的衍生物则是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李英等和广西桂林制药厂刘旭等于1976年后多年研究的结果。

归根结底:屠呦呦在青蒿素的发现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迟迟未至的认同

以屠呦呦和张亭栋为代表的研究人员做出的成果都得到了普遍应用,直接产生了治病救人的效果。但是,由于不同的原因,两位科学家个人没有获得中国充分的认可,也缺乏国际肯定。

青蒿素的发现和应用,广为人知。而屠呦呦的贡献,却一直有争议。其原因还待更多史家细究。一个重要的文化问题是,面对重要的发现,出现矛盾时,中国的有关部门不是确切地搞清楚各人的功劳而是回避矛盾、袖手旁观,导致缺乏认可。而国外的科学家和医药界不可能搞清楚中国内部刊物和会议的记录。

我们在研究青蒿素历史过程中读了中国有关部门没有费时研读的材料。矛盾和不清有多个来源。与齐心协力的“两弹一星”大计划不同,青蒿素的研究矛盾不断,有不同研究小组之间矛盾,也有研究小组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矛盾。当时的研究人员,因为文革的原因,一般年资都比较低,屠呦呦作为研究小组负责人仅为“实习研究员”,文革后才晋升为副研究员。

论文写作不及时、发表不规范。在此,文革的阴影很明显。常规科学实践中(无论是彼时的西方还是现在的中国),屠呦呦在1972年3月不一定要在发表论文以前在会上共享结果,而可以先发表乙醚提取的文章以后在共享。她的研究小组也应该会先发表钟裕容纯化获得青蒿素晶体的文章。这两篇文章应该建立屠呦呦小组的发现优先权。而实际上,起初她们在关门会议上报告,等到1977年才发表第一篇中文论文,而且还是以“青蒿素协助组”的集体笔名。英文论文更滞后到1982年,用“青蒿素及其衍生抗疟药合作组”的集体笔名。这样埋下了进一步争议的伏笔。

从多个来源的信息提示,屠呦呦突出自己作用时未充分肯定其他研究小组和自己研究小组其他成员的作用,包括她后来的出版物引用文献时,将他人的名字省略、自己的名字前移,也为 “523任务”其他参与者所诟病。我们作为无争议方试图和屠呦呦交流也有一定困难,不理解她把中医研究院的原始材料至少有段时间收藏在自己家,不愿给我们看。

肯定屠呦呦等科学家的意义

中国肯定张亭栋和屠呦呦等,不仅是对于他们迟到的感谢,也有利于中国和世界认识中药是尚未充分开发的宝库。直接马上可以研究的是确定三氧化二砷的可能还有其他治疗作用。癌症中就包括肝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淋巴肉瘤等。比如,方锦声等1981年在《江苏省医学科学情报所》总结对42例晚期原发性肝癌的治疗作用,癌灵一号加外科手术的三年存活率为42%,其中5例生存超过5年,而单纯手术的三年存活率为8%,无超过5年者。1988年李元善、张亭栋、王兴榕、刘旭在《肿瘤防治研究》报道他们在体外细胞培养观察到癌灵一号对肝癌细胞系的作用。间接来说,严格地研究其他中药成分的作用,可能还有更多发现。中国一些医院模模糊糊用的一些药、和很多企业马马虎虎地仓促上马制造一些药,如果有严格检验,可能适应症会更明确,世界才能接受,真正适合的病人才能得到帮助。

研究青蒿素和“523任务”历史,有助于了解中国大科学计划、大协作的优点和缺点。“两弹一星”是成功的例子,青蒿素的经验并不同于两弹一星。而彼时还有遍布全国的“气管炎办公室”、“慢性老年性肺心病”等课题,耗费的人力、物力可能不下“523”,但结局并不乐观。汲取这些先例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目前的多个大项目,也许有裨益。

人无完人  实事求是

如果哪天屠呦呦和张亭栋获得了中国的普遍认可、甚至世界的肯定,我希望,中国大众不能简单地英雄崇拜,认为他们是完人。他们不是,也没有人是。
他们的工作都有前人的基础、以及合作者的贡献。在青蒿素发现过程中,全国合作的任务,很多人参与了、并作出重要贡献。屠呦呦课题组内部多个成员也有重要贡献。不能因为肯定屠呦呦就否定课题组其他人员的贡献、其他课题组的贡献。

他们有才能,但并非才华出众,而是以自己的能力,在合适的工作上,认真做好工作,做出了重要发现。
他们的性格也非人人要学习的榜样。我自己和屠呦呦交流也觉得有一定困难,特别是不欣赏她把中医研究院的原始材料都收藏在自己家,不交出来给研究院,也不给我们看。

他们的药物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我们应该推崇他们的工作、肯定他们的成就。科学,有着客观的标准,也可以通过争论将我们带近真理。
(编辑:张楠 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观察者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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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9:41:48 | 只看该作者
由于从1959到197920年没有调资及晋升,当时屠呦呦的身份仅是“实习研究员”。在大学里相当于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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