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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外蒙古问题的由来兼谈张作霖的作为 (上,下,原创)

已有 579 次阅读2015-8-3 07:58 |系统分类:山上互动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标标按:本文的上半部分作者是托托;下半部分是我原创的综述。
(上)
关于外蒙古,1999年版《辞海》是这样解释的:地区名。指蒙古高原北部,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原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清代分为土谢图汗、扎萨克图汗、三音诺颜汗、车臣汗等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两区,归驻扎在乌里雅苏台的定边左副将军统辖。
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独立”。

1915年,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图缔结《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规定,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十月革命后,外蒙古于1919年放弃“自治”。

1921年初,外蒙古封建主在盘踞中俄边境的白俄唆使下,再次宣布“独立”,同年6、7月,蒙古军在苏俄支持下击溃白俄,解放库伦,成立君主立宪政府。

1924年5月《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仍规定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同年11月,外蒙古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人民共和国。

1946年1月,中国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


外蒙古的独立与沙俄及苏联政府紧密相关。事实上,俄国扩张主义者早就对蒙古怀有野心。他们曾扬言:一旦清王朝崩溃,便可以把蒙古从中国肢解出来。而武昌起义一声枪响,使俄国扩张主义者们感到有了可乘之机,就唆使外蒙古的乌里雅苏台行政区的封建主组织临时政府,并于1911年底宣告独立。1912年,沙俄军队攻占胪滨府。2月15日,沙俄支持外蒙古的第八世哲布尊丹巴活佛在当时的都府库伦成立“大蒙古国”。哲布尊丹巴活佛自封为“大蒙古皇帝”,并建国号为“共戴”。一个月之后,即3月24日,便正式向外宣告:外蒙古独立。

对于外蒙自称的独立,孙中山等人表示强烈反对,并明确宣布“蒙古族为中华民国五大民族之一”。他还派人多次劝告哲布尊丹巴活佛,取消独立,不要投靠沙俄政府。

迫于国内各界的压力,袁世凯也于1912年4月15日命令当时的外交总长陆徵祥向俄国政府声明:外蒙古之事非经中国承认,一概无效!

对于中国的声明和反对,沙俄视若无睹,于1912年11月3日胁迫哲布尊丹巴与其签订《俄蒙协约》,明确规定沙俄政府扶助外蒙古保持自治秩序,帮助外蒙古训练国民军,不准中国军队进入外蒙古境内,不准华人移民此地。还规定俄国人在外蒙古享有特权。显然,沙俄的企图就是要把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并进一步使之成为自己的殖民地。



1912年11月8日,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基紧急会见上任不久的外交总长梁如浩,将《俄蒙协约》通告中国政府,声称:如果中国予以拒绝,俄国将在外蒙古采取单独行动。

梁如浩不甘示弱,当下向俄国政府提出抗议照会:

“蒙古为中国领土,现虽地方不清,万无与各国订立条约之资格。兹特正式声明,无论贵国与蒙古订有何种条款,中国政府概不承认。”

之后,即11月12日,梁如浩又亲赴俄国驻华使馆,要求俄公使库朋斯基电告本国政府,速即取消《俄蒙协约》。

沙俄政府见中国外交人员拒绝承认《俄蒙协约》,就祈求日本联合向袁世凯施压。袁世凯怕得罪俄、日两国,就把梁如浩叫来,当面大加训斥。梁如浩义愤填膺,当即向袁世凯提出辞职。

其后,陆徵祥继任外交总长,但是涉及到中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他也不想成为千古罪人,所以继续与沙俄政府进行交涉,直至1913年9月陆徵祥离职,中俄交涉仍拖延未决。

为解决中俄关于外蒙古问题的交涉,袁世凯在陆徵祥离职后,又任命他的姻亲孙宝琦任外交总长。孙宝琦对袁世凯言听计从,于1913年11月拟定了一份中俄声明文件,用损害中国主权作代价,以交换俄国政府对袁世凯政府的承认。1915年7月7日,中、俄、蒙三方代表在外蒙古的恰克图签订了《关于外蒙自治之三国协定》。该协定规定:外蒙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中、俄两国同意外蒙古自治。这实际上就等于承认俄国对中国外蒙古的侵略要求。

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对苏联政府来说,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如何与中国的北洋政府及满洲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张作霖处理好敏感的外蒙古问题。苏联人之所以特别关注此问题,其原因有二:首先被苏联红军击溃的沙俄白军将领谢苗诺夫与翁格恩等率领其人马逃到了外蒙古与内蒙古的交界处,倚仗张作霖的暗中支持,与苏维埃政权负隅顽抗,并企图在外蒙古及远东一带建立“反苏复国”基地。其次苏联政府始终认为,外蒙古与苏联、中国有极其复杂的地缘政治关系。所以,对苏联政府来说,要想确保苏维埃政权在远东地区的统治,与中方处理好地缘政治关系,外蒙古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

如前所述,历史上沙俄政府已经迫使中国政府接受了诸如《俄蒙协约》、《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等不平等条约,并确认了外蒙古的“自治”地位。但是“十月革命”后,随着沙俄政府的垮台,在张作霖及外国干涉势力的压力下,北洋政府否认了上述有关外蒙古“自治”的条约。

1919年10月,北洋政府派西北筹边使兼西北边防军总司令徐树铮率领军队开到“大蒙古国”首府所在地库伦(即现在的乌兰巴托),命令已实施君主立宪制的封建主立即签署“自愿无保留地拒绝‘自治’,归顺中国”的“协定书”。几天后,即1919年11月22日,由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向全世界公开宣布:外蒙古已完全废除“自治”协定,再次归入中国版图。按规定,外蒙古要按时向中央政府纳贡。同时,在北洋政府倡议下,在库伦还开办了中国银号库伦分号。

外蒙古的地位变化引起了莫斯科当局的注意。出于慎重考虑,苏联政府于1919年下半年发表了一份试探性的声明,即《苏俄政府对蒙古自治政府及蒙古人民的声明》。该声明中,苏联阐明了对东方的外交政策,提出废除沙俄政府对外蒙古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表示愿与蒙古活佛建立平等关系。

不过该声明发出后,外蒙古当局在第二年才收到蒙文文本,而且也没有回复。

在此期间,苏维埃政府急于要与外蒙古发展关系的意向得到了共产国际的重视。他们指示设在苏联伊尔库斯克市的从事对东方秘密输出革命的“共产国际蒙藏部”,研究此问题并采取行动。该蒙藏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中国蒙古、日本及朝鲜等国组织革命运动,筹建共产主义小组,为其境内的进步组织提供经济、军事援助,培训职业革命工作者,最终目的是在上述国家实行共产主义。

1920年11月17日,联共(布)会同共产国际,开展有关帮助外蒙古推行革命的统一战线,反对中国军阀统治的探讨。次年2月就制定出具体措施,例如,提供武器装备蒙古革命游击队,筹建蒙古共产主义小组,开展反对中国军阀统治和沙俄白卫军的武装斗争等等。

在苏联政府及共产国际的大力支持下,外蒙古境内产生了一个具有共产主义性质的政党——蒙古人民党。1921年1月1日,在恰哈图市举行了蒙古人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共有26名代表参加。大会的口号是:在苏联共产党及共产国际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各界民众,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并为争取民族统一和社会解放而努力奋斗。

会议还决定联合境内所有的游击力量组成统一的革命武装组织,即蒙古人民革命军。

同年3月13日,在恰哈图市举行了由外蒙古地区各旗的劳动代表、各游击队组织代表及各革命党派代表参加的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在苏联政府倡议下,大会决定成立蒙古临时人民政府。先前成立的蒙古人民党的领导成员均在该政府里担任要职。

在外蒙古形势大好的局面下,苏联政府联合共产国际加快了开展针对张作霖的奉系势力及沙俄白卫军翁格恩残部的“剿匪”行动。1921年2月10日,联共(布)通过共产国际蒙藏部发表声明:军阀张作霖的在蒙势力及“翁格恩匪帮在蒙的军事占领严重地危害了苏维埃政权及共产国际在蒙开展的争取民族解放的革命事业”,所以,当前苏联与共产国际的战斗任务,就是粉碎由谢苗诺夫所控制的滨海地区、军阀张作霖所控制的满洲地区、翁格恩所占领的外蒙地区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的包围与封锁。

苏联领导人认为,如果能完成上述任务,不仅对巩固苏维埃政权有利,而且还可以改善苏联与周边国家(地区)的双边关系。

按照2月10日联共(布)声明精神,苏联政府于6月16日做出了向外蒙古派驻苏联红军的决定。并于1921年6月28日组成了由纳依曼与切列米西诺夫将军率领的蒙古远征军,从恰哈图向翁格恩的大本营所在地——库伦进发。

就在苏联政府向外蒙派兵的两个月之前,即1921年4月中旬,当时的北洋政府在天津召开过一次重要会议,其主要议题就是外蒙古的局势问题。与会者认为,当前外蒙古的危机不但威胁到了张家口,而且威胁到了北京。为此,会议决定任命张作霖为“蒙疆经略使”,政府拨款300万美元,命其统领10万军队,迅速开赴外蒙古,收复失地,并歼灭翁格恩的白俄“亚洲师”,防范苏联红军进入外蒙古。

但是,当张作霖的部队刚刚逼近张家口时,就驻马不前了。原来,在得知张作霖亲率大军入蒙时,势单力薄的翁格恩就深知自己不是张作霖的对手。在日本人的周旋下,他向张作霖表示:“本人一直崇拜张大帅,如有可能,我愿与张大帅结盟,并听从您的调遣。”在没有损失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得到对手投诚的表示,张作霖自然十分兴奋。于是他立即回复道:接受城下之盟,并视时机予以帮助。

翁格恩,名罗曼,或施特恩贝格。苏联的档案里对他的介绍是:“德国男爵,沙俄将军,蒙古亲王,汉人‘驸马’。”

翁格恩出生在一个沙俄贵族家庭,他的祖先是俄国佩剑骑士团成员,参加过十字军东征。

他在青年时代参加沙皇军队,1905年随沙俄军队开赴中国东北,在日俄战争中多次与日本军队作战。日俄战争后,在一个哥萨克保安团服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弗兰格尔手下与德国人作战,由于作战勇敢被授予圣乔治十字勋章。

曾经见过这个白卫军军官的美国人,说他是一个面色苍白、相貌柔弱的波罗的海贵族,有金色的头发和微红的长须。他在军队中一向以蛮勇、残暴和狂怒著称。

十月革命后,翁格恩怀着对布尔什维克的强烈仇恨回到西伯利亚,投入沙俄将军谢苗诺夫麾下,指挥一个哥萨克骑兵团,成为谢苗诺夫的得力助手和帮凶。其后,俄国临时政府总理克伦斯基派谢苗诺夫和翁格恩到外贝加尔地区组建外蒙古的“布里亚特”团,残酷镇压西伯利亚和外贝加尔地区的苏维埃革命运动。当时年仅35岁的翁格恩被谢苗诺夫授予中将军衔。

1920年,谢苗诺夫和翁格恩的部队在与苏联红军作战时落败,谢苗诺夫与翁格恩分手。谢苗诺夫率部经西伯利亚进入中国的哈尔滨地区,而翁格恩则率领其麾下的白卫军退回蒙古地区。以后,他又把这支由俄国人、蒙古人、中国人和日本人组成的部队整编为“亚洲师”。1920年底,他率领“亚洲师”占领了当时的蒙古首府乌尔加,恢复了活佛哲布尊丹巴的王位。


对于翁格恩及“亚洲师”盘踞蒙古的活动情形,美国史学家迈克尔?塞耶斯和艾伯特?卡恩在其著作《反苏大阴谋》中有如下叙述:

“在库伦总部里,翁格恩生活在封建性的掠夺和专制主义的气氛中,俨然以天命所归的人物自居。他娶了一个蒙古公主,脱下西服,穿上蒙古黄丝长袍,自称是成吉思汗再世。他在经常围着他转的日本特务怂恿下,梦想做‘世界新秩序的皇帝’,这个新秩序从东方发轫,定将降临苏俄和欧洲,并用火、剑和大炮把‘堕落的民主主义和犹太人的共产主义’斩草除根。这个半疯的暴虐者任意采取数不清的野蛮行径。有一次,他在西伯利亚一个小镇上见到一个漂亮的犹太女人,就出1000卢布的赏金要那女人的头。头取来了,赏金照付。

“‘我要用绞架铺设一条从亚洲横越欧洲的大道。’翁格恩男爵声称。”

1920年11月10日,苏俄外委会负责人契切林致电中国外交部,要求中国出兵剿灭翁格恩部。

当时的北洋政府外交部收到此电报后,转给了“中国驻屯库伦一带地方之军队”的最高长官张作霖。但是张作霖以“蒙古之事纯系中国内务,无须他国干涉”为由将电文搁置。

1920年11月28日,苏联外委会负责人再次致电中国外交部进行交涉。

北洋政府在收到契切林的第二封电报后,迫于张作霖施加的压力,对苏联要求出兵外蒙古剿匪之事予以婉然拒绝。12月24日,当时的国务院指示外交部:

经启者:准贵部抄送劳农政府外交总长电告派兵赴蒙协剿俄匪文一件。查蒙疆系我国领土,俄匪窜扰地方,我军已次第进剿,可期肃清,并无向他国请求助剿之举。俄政府借词越俎,从中有何作用,殊可疑虑。相应函请贵部核复。关于派兵赴蒙一节,严词阻止,并将毋庸请援情形,切实告知,以杜窥伺可也。此致外交部。

同一天,外交部又受命致电中国驻英国公使,要求其与苏联驻英公使交涉。

4天后,即12月28日,国务院就此事再次批示外交部。

1920年12月30日,出于奉系势力在满洲地区及蒙古的切身利益,张作霖再次向北洋政府施压,让国务院以严厉的口气重申拒绝苏俄出兵外蒙的原则立场。。


在苏中两国频繁的外交函电交涉期间,翁格恩正带领“亚洲师”对布尔什维克及拥护苏维埃的俄、蒙人民进行血腥屠杀,并狂妄地宣称要把蒙古变成反攻苏联的基地。他向“亚洲师”发出命令:“蒙古已经成为进攻苏维埃西伯利亚的红军的天然出发点,红军政委、共产党员和犹太人以及他们的家庭要统统被消灭,他们的财产必须没收。如有违犯,将处以纪律惩戒,或处以各种不同形式的死刑。”

翁格恩自以为有中国军阀张作霖和沙俄匪首谢苗诺夫的支持,肆无忌惮地率领白卫军在蒙古草原上流窜,抢劫当地居民。1925年5月1日,他命令部下道:“见到红军政治委员、共产党员,要连同他们的家属斩尽杀绝,财产全部予以没收。惩罚的措施只能有一个,这就是各式死刑!负责惩办罪犯的一长制首长必须牢记:除恶务尽,严惩不贷。这样就可以得到我们大家所渴望的和平——上天给予的最高恩赐。”

在翁格恩“亚洲师”经过的地方,留下的只是化为灰烬的村庄、遍野的死尸,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翁格恩的暴行激起了苏联政府和苏联红军的极大愤怒。他们认为,正是张作霖胁迫北洋政府的姑息养奸,才导致了翁格恩在蒙古境内对苏联边境的猖狂蹂躏。

他们决定不再对北洋政府及张作霖所率领的奉军抱有希望,所以在1921年6月16日未经中方同意就单方面做出了“向蒙古发兵”的决定。之前一天,苏联政府曾给中国外交部去电,声称苏联红军是“应蒙古临时人民政府的请求进军蒙古的”,“苏俄部队进入蒙古的目的是帮助中国剿匪,保证尊重中国的主权”,许诺“一俟大功告成,俄军即退出蒙境”。

6月15日,苏俄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又致电中国外交部。

前面已经说过,在契切林致电中国外交部之前,中国东三省巡阅使兼蒙疆经略使张作霖已率10万军队向蒙古进发,只不过由于张与翁格恩有“城下之盟”,才心怀叵测地屯兵于张家口,想坐收渔人之利。

显然,苏联政府已经识破了张作霖的计谋,所以,才单方面向外蒙古出兵。不仅如此,其真实目的实际上在于挑动外蒙古独立。苏联驻伦敦代表致函中国驻英国公使顾维钧,声称:

奉政府电开,劳农政府极愿与中国解决蒙古问题,蒙既独立,劳农政府承认蒙人自决之权利,然亦希望维持中国之主权。自主之蒙古,恐为俄国白党及日本所鱼肉,此层不可不注意。劳农政府愿与中国政府及蒙古政府开议此事,已与蒙古互换意见,彼甚愿将对中国关系之问题,开设讨论。故劳农政府主张由中、俄、蒙三政府代表组一委员会,以图中蒙关系问题之解决。俄之出此,绝无要求恢复前俄政府在蒙已得到权利、特权之意,此项权利要求完全放弃。

对此,张作霖及当时的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苏联政府出兵外蒙古,并一再重申对外蒙古的主权。


而此时,苏联则采取了文武兼施的做法,即一方面利用苏外交机构与中国打文字仗,另一方面则命令苏联红军势如破竹般地进入蒙古腹地。

经过近20天的激烈战斗,苏联红军远征军击溃了翁格恩的“亚洲师”,并于1921年7月6日占领了翁格恩的大本营——库伦。两天之后,即7月8日,蒙古临时革命政府由恰哈图迁往库伦。与该政府同时抵达的还有由红军远征军护驾的蒙古八世活佛哲布尊丹巴。

在苏联红军忙于蒙古“独立”政权建设的同时,被击败的翁格恩率领残兵败将四处逃窜。由于苏联红军切断了蒙古通往中国境内的路线,所以他原本投奔张作霖的计划告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先是逃到上乌京斯克地区,后又转到贝加尔湖流域,最后为其部下在北部地区抓获,并交给苏联红军审判。1921年9月21日,翁格恩被苏联政府枪毙。

四、外蒙“独立”,苏联与“蒙疆经略使”结下怨仇

对于苏联红军未经中国同意便大举出兵外蒙古,使当时的中国政府,尤其是中国的“蒙疆经略使”张作霖无比愤怒。他们通过外交渠道向苏联抗议道:这是苏维埃政府背信弃义的行为,是对加拉罕对华宣言的否定,是对中国领土的蓄意侵犯。而苏联政府的“红军进驻蒙古是应蒙古临时人民政府之邀清剿匪徒”之解释完全是自欺欺人之说,中国一概不接受。

很快,外蒙古问题使苏联政府与张作霖势力对立起来,而且局势日益恶化。可以说,它成了同“中东铁路”一样的使苏联领导人最为头疼的事件。

1921年7月27日,苏联外交机构负责人契切林在给刚刚从中国返回莫斯科的苏联远东共和国外长依?尤里的电函里说:“看来与中国及军阀张作霖的敌对关系正在日益加剧。请您再返北京,本着既确保外蒙‘自治’,又承认中国对外蒙宗主权的基本原则,再次与其展开谈判。要与他们讲清楚:我们在外蒙古的军事行动完全是为了打击翁格恩匪帮。要让他们知道:翁格恩也是他们的敌人。我们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权。只要我们肃清了那里的匪帮,就立即从那里撤军。”



事实上,在剿灭翁格恩匪帮后,苏联红军非但没有从蒙古撤军,而且还在1921年11月5日在莫斯科与蒙方代表签署了《苏蒙协议》,使驻军变为合法化。这一有损中国主权的《苏蒙协议》,更加激化了苏联与中国及张作霖势力之间的深刻矛盾。

这段时期内,有关外蒙古的政策问题,也曾在苏联领导层内部引起了不同争论。

如持反对意见的苏共外交界领导人越飞提出:早在1915年由中、俄、蒙三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已经确认沙俄政府对中国外蒙古的侵略。

越飞还分析蒙古现状说:“虽然那里存在着富有的封建主与神职人员对中国商人的激烈对抗,但是他们仍属于同一阶层,充其量是同一阶层的人在为各自的利益互相斗争。按阶级关系的方法去分析,那里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争取民族解放与自由平等的革命斗争’。”

按照越飞的说法,在外蒙古那里进行苏维埃革命,“是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并且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越飞甚至不同意向外蒙古地区派驻苏联红军。他认为,向那里派兵“是与我们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中国的军阀统治的外交政策相抵触的。实事求是地说,向外蒙古派兵,这一行动恰恰是我们的敌人最喜欢看到,而我们真正的东方朋友最为反对的事情”。

越飞十分肯定地表示:目前的对外蒙政策绝对有害而无益。“如果我们不准备发出声明,如:苏维埃政府对外蒙古没有别的打算,也不准备在那里长期驻军等,那么我们对外蒙古的政策就算彻底地失败了。蒙古,是我们的中国邻居最敏感的地域之一,也是中国大军阀随时可以用来反对我们的一张王牌。当我们按自己人的观点帮助蒙古人建立所谓的‘蒙古政府’的时候,那么广大的东方民众就会立即想起被推翻的沙俄政府。他们会说:为了得到自己的特殊利益,苏维埃政权也在效仿沙俄政府呀!”

越飞甚至气愤地向苏联的政策制定者发问:“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那样怜悯富有的蒙古封建主和神职人员?甚至为了讨好他们而甘愿冒险改变我们在远东、在世界的外交政策。”

但是赞同苏联对外蒙古政策的契切林等人并不接受越飞的观点。契切林坚信:“在蒙古地区建立人民革命政权,是苏联外交的巨大胜利。就那里的特殊情况而言,成立临时人民政府也是蒙古人民企盼的大好事。”

契切林认为:“目前实施的对外蒙古的政策正是为了蒙古与苏联的共同利益。要知道,蒙古人民在像盼望救星一样,盼望着我们的到来,尤其是给他们带去胜利的苏联红军。由于蒙古临时革命政府始终在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中国军阀等作斗争,所以在广大的蒙古人民中间有着很深的革命根基。这个地域广阔、有着两百多万人口的国度,历史上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人民革命政府。

当然,这个新生的政权不可能一下子健全所有的国家机器,就是人民革命军也只是处在初创阶段。正因为如此,蒙古人民才请求我们的红军留下来,保卫他们的新生政权,防止日本人、匪徒及张作霖的部队对他们的侵袭。对此,我们就要担负起我们的神圣职责,不能把他们推向危险的境地。况且目前的人民临时政府仍处在白匪、日本人及张作霖军阀势力的威胁之中。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在威胁着我们的广大的西伯利亚地区。”

在谈到今后与中国及张作霖势力的关系时,契切林的口气非常强硬:虽然“我们承认中国政府对外蒙古有宗主权,但是我们不能允许在外蒙古的同一地区、同一时刻有第三国的军队同时存在。”

这实际从根本上否认了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要求,又肯定了苏联将长期在外蒙古驻军的既成事实。

关于外蒙古地位确定的问题一直延续到1924年5月31日。这一天,苏联政府与北洋政府的代表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是中国的领土;代表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承认外蒙古“自治”及其君主立宪制政府,并声明经双方协议妥善办法后,苏军即由外蒙古撤出。

但是张作霖拒绝承认这一协定。后来在苏方被迫做出妥协,并在奉系的外交帮办杨卓的蒙骗下,才得到了张作霖的同意。

可是几个月后,即1924年11月,苏联政府就背信弃义,提议废除外蒙古的君主立宪制政府,转而成立了完全独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

苏联政府失信于人的做法,不但加剧了苏中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强化了张作霖反苏仇苏的决心。可谓中东铁路旧仇未去,外蒙古“独立”之新恨又来。

苏联与张作霖之间的敌视,有如雪上加霜。

本文摘自:《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作者:托托

背景:

 1924年5月31日,北京政府与苏联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和《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以下分别简称《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从协定的内容上看,苏联已重新操纵了中东铁路,但实际上苏联并没有获得什么。究其原因,是中国当时的政治环境使然。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处于军阀割据时期,中央政府的权力行使不到地方,在张作霖统治下的东北当局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中东铁路又恰恰属于张作霖的势力范围,苏联要想真正操纵中东铁路,必须征得张作霖的同意。其实,苏联早就深知中国的政治情况,在与北京政府谈判时已与张作霖接触,并在与北京政府签订协约后不久,就与张作霖缔结了《奉俄协定》,真正重新操纵了中东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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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联对中东铁路“情有独钟” 

  俄国十月革命推翻了沙俄腐朽的专制制度,但十月革命后,大批沙俄残余势力涌入中东铁路一带,并利用中东铁路出击苏俄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进行反革命活动。新生的苏维埃政府无视中国对中东铁路拥有主权的事实,在1917年12月4日向哈尔滨的中东铁路俄国工人、士兵组成的工兵代表苏维埃拍发了电令,要求其武力夺取由沙俄残余势力控制的中东铁路路区和中东铁路的管理权,打击沙俄残余势力在 中东铁路一带的反革命活动。同年12月下旬,北京政府派遣了大批军队进驻中东铁路路区,解除了工兵代表苏维埃的武装,并将其押送出境。这样,新生的苏维埃政府暂时失去了对中东铁路的控制权。

  从1918年开始,协约国对苏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进行武装干涉,妄图颠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纷纷染指中东铁路,尤以日本的表现最为突出。日本以出兵苏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为由,诱迫北京政府签订了《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从而控制中东铁路。但日本欲独霸中东铁路的行动遭到美国等国的强烈反对,最终未能得逞。协约国最终于1919年3月采取“国际共管”的形式控制了该铁路。

  在中东铁路被协约国“共管”期间,苏俄政府忙于内战和应付外国武装干涉,无力顾及中东铁路。为取悦当时的中国政府,摆脱外交上的孤立状态,以消解西方列强与中国“结盟”并利用中国侵略其远东地区的威胁,并为今后重新控制中东铁路留有余地,苏俄于1919年7月25日以代理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的名义发表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即第一次对华宣言),寻求与中国政府谈判建交,并公开宣称废除沙皇政府与中国政府订立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所得的一切特权。但到了1920年秋,苏俄在其对华第二次宣言中改变了先前的主旨,因为苏俄军队业已越过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靠近中苏边境,远东地区的解放也指日可待,中东铁路已经直接关系到苏俄的军事、经济等重大利益。因而,苏俄对沙俄在中东铁路的旧有权益有了新的考虑,试图重新控制中东铁路。

  1920年,当协约国列强开始陆续从苏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撤退干涉军时,北京政府对中东铁路控制权问题采取了行动。吉林督军鲍贵卿曾向协约国“共管”委员会提出,俄国在中东铁路的权利暂由中国兼领。但协约国共管委员会借口中国无能力而继续占领中东铁路。就在此时,任东三省巡阅使的张作霖在征得北京政府允准后,断然接管了路局,解除了中东铁路沿线所有沙俄残余势力的武装,驱逐了把持中东铁路的头目霍尔瓦特,并将中东铁路附属地改称东省特别行政区。自此,中东铁路及其附属地之行政权、警察权被中国收回。

  中国政府收回中东铁路的行动引起了西方大国的不安。为了防止中东铁路收归中国管理后再落入某一个大国之手,在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上,西方大国向中国施加压力,企图迫使中国政府将中东铁路国际化。日本认为,中东铁路与自己的利益攸关,并且想据为己有,因此在华盛顿会议上,它没有支持关于中东铁路国际化的建议。中国代表团对所谓“国际化”更是反对。由于西方的敌视,苏俄没有参加这次会议,但多次向美、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发出抗议照会,并声明中东铁路是中俄两国之间的问题,“不承认”没有它参加所签订的任何有关中东铁路的协定。

  据近年新公布的档案资料披露,苏俄曾预谋进军“北满”以武力夺取中东铁路。1922年9月间,来华进行外交谈判的苏俄代表越飞写信给孙中山和吴佩孚,对苏俄出兵占领中东铁路进行了试探。在致孙中山的信中说:“俄国在中东铁路及其所谓的隔离地带拥有特殊的利益。”“我提醒您注意,据我所知,俄国的白卫分子正在从被日本人清洗过的俄国领土上向北满流窜,这种情况当然会导致俄中关系的复杂化。因为俄国不能允许在北满建立新的白卫分子据点,就像以前对蒙古所做的那样。越飞在给吴佩孚的信中也谈到同样的内容。越飞的表态,道出了苏俄将有可能出兵“北满”。

  1922年10月25日,俄共中央远东局召开秘密会议,通过了关于出兵中东铁路地带的指示。同年11月2日,孙中山给越飞写信表示难以赞同。为进一步劝说苏俄放弃出兵“北满”的企图,孙中山又于同年12月6日给列宁写信。俄共中央政治局考虑到出兵“北满”的预谋引起了中国方面的注视和反对,以及引起日本帝国主义干涉等诸多因素,遂于1923年1月4日否定了俄共远东局的计划。

  十月革命后,苏俄对中东铁路态度的变化有以下两个原因:一、中东铁路在苏俄摆脱被封锁的困境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1918年,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遇到了来自协约国的武装干涉。中东铁路作为远东地区的一条重要陆路通道,在维护苏俄远东地区的安全、打破四周的封锁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远东地区,日本被苏俄视为最危险的敌人。而此时的日本正趁人之危,蓄谋夺取中东铁路;法、美等国也进行染指中东铁路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苏俄既不愿中东铁路被日本夺取,也不愿中东铁路成为他国封锁苏俄的工具,因此,希望全力保住这条铁路。二、北京政府的态度使苏俄不能轻易放弃中东铁路路权。北京政府受制于列强,又不敢承认苏俄政府为正式合法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苏俄不愿将中东铁路交还给一个不承认自己合法存在的甚至与自己为敌的北京政府。


二、《奉俄协定》使苏联再度操纵中东铁路

  苏联虽然放弃了出兵“北满”和中东铁路路区的企图,但并没有放弃控制中东铁路的意图。1923年以后,苏联采取和平谈判的手段向中国各方力量展开了外交攻势。

  1923年1月26日,越飞取得了孙中山在中东铁路上的谅解,签订了《孙中山越飞联合宣言》,中东铁路由中苏“共管”。1923年秋苏俄又派出了两次对华宣言的起草人加拉罕来华进行交涉。加拉罕在抵达北京后,于11月19日采取了令人震惊之举,竟以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起草人的权威身份公然更改这一对华宣言条文,同年声明当时“并未允许将中东铁路交还中国”[9],从而否定了由他亲笔签署的第一次对华宣言中关于无偿交还中东铁路的承诺。之后,在中苏交涉过程中,北京政府感到要求苏联在中东铁路上让步希望渺茫,并担心苏俄在苏日谈判中做出妥协,导致进一步损害中国主权。于是,1924年5月31日,北京政府与苏联签订了《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

  《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在中俄(苏)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使中苏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而且也使中俄两国长期遗留的中东铁路悬案有了一个暂时的解决办法。

  《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的签订是东北亚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事件。对苏联来说,不仅使苏联在东北亚地区摆脱了外交孤立状态,而且最“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下述规定:对于中东铁路之前途,只能由中俄两国决定,‘不允许第三者干涉’以及承认1896年关于铁路修建和经营合同的暂行有效。因为苏联通过该项协定获得了“暂行”共管中东铁路的权利。须指出的是,即使根据不平等的《中俄密约》和《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沙皇政府也没有取得直接经营中东铁路的权利,华俄道胜银行为该路的合法承办和经营者。所以,这个协定在中东铁路问题上又一次践踏了中国主权,但与过去相比,毕竟承认了中国据约拥有而被沙俄长期霸占的中东铁路管理权。至此,苏联通过该项协定完全排除了第三者干涉中东铁路事务,从而又可再度操纵中东铁路。

  另外,当时中国的政局处于军阀割据的状态,北京政府与苏联所签订的条约、协定必须得到地 方军阀的认可才能生效。“中东铁路属于张作霖势力范围之内,所以必须通过张作霖”的同意。1924年,奉系军阀张作霖早已宣布自治,并且不承认北京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有关中东铁路的任何协定。因此,苏联与奉系军阀张作霖再签订一个有关落实中苏“共管”中东铁路的“再保险条约”,也就成为它在外交上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实,苏联早就非常重视张作霖了,因为张作霖任东三省巡阅使和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又有日本帝国主义做后台,盘踞着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的中国东北。因此,“从优林使华到裴克斯、加拉罕与北 洋政府谈判,苏俄、苏联代表都无一不与张作霖进行过单独接触”。

  1921年7—10月间,苏俄领导的远东共和国代表优林先后三次到奉天拜访张作霖,意在中东铁路和两国边界治安等问题上与奉张达成谅解。但当时张作霖对远东共和国和苏俄方面出兵外蒙古并策动外蒙古独立一事大为愤怒,优林的访问未有任何结果。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张作霖退回关外,宣布东三省自治,与直系控制的北京政府分庭抗礼。此间,张作霖开始注意同苏方调整关系。1923年8月,苏联特使加拉罕赴北京途经奉天时,拜访了张作霖。不过张作霖与加拉罕在奉天的会谈,在尚未涉及中东铁路利权这一实质问题 时,张作霖就提出了卢布赔偿问题,加拉罕对此持有异议,因而张作霖十分不满,会谈气氛显得十分紧张。由于双方初步试探性晤谈遇到障碍,以及外交总长王正廷对张作霖的积极争取工作,加拉罕的外交活动未有成效。但在加拉罕与北京中央政府进行正式谈判的同时,苏联又派代表鲍罗廷背着北京中央政府在奉天与张作霖进行谈判,并且在《中俄协定》签订前,双方基本上达成协议。而此时的张作霖,鉴于皖系在对外关系中声名狼藉的前车之鉴以及国内民族意识的高涨,并未能下决心 贸然对外擅自订立条约,贻口实于劲敌。所以,《奉俄协定》虽约文已成,而迟迟没有正式签字。控制着北京政府的吴佩孚,面对奉张背着北京政府与苏联进行交涉,恐其在中东铁路问题上达成协议,于己不利,便先于奉张与苏联签订了《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

  北京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中俄协定》之后,张作霖一度持不承认态度,并向鲍罗廷声明,“东省为自治省份,无服从北京命令之义务。彼此恢复友谊一节,应由东省自动,绝不能因北京伪政府签字之协定而发生”。鲍罗廷也“以此意为然”,并提出应向本国政府“说明此点,再回奉协商”。双方认定“仍在谈判进行之中,不因北京签字而中止。

8月上旬,奉天当局提出《奉俄协定》草案如下:“(甲项)中东路问题:(一)关于特别区地亩局,须与中东路完全划分,置于东三省行政高等机关之下;其处理事务,外人不得干涉;(二)华俄道胜银行于中东路协商妥洽后,须自然解决债权上之问题,以绝国际纠纷,并不得要挟东三省行政机关,责令担负其他一切债务关系。至中东路之收支,及华俄银行,宜改东三省金建为本位。(乙项)松花江航权问题:(三)松花江、黑龙江航权,及江内船只之收税问题,由东三省人民代表处理之;(四)松花江及黑龙江江界之划分,航线起讫,由东三省高级行政机关拟办。”加拉罕不同意此草案。

  苏联与奉张交涉一度陷入停顿,使二者关系顿时显得紧张起来,因为在奉苏谈判期间,苏联在中苏边境大量增兵以向奉张施加压力,这使张作霖感到很不安。张作霖曾说过,“咱们东北的处境很困难啊!南面有日本人,关东军就在眼皮底下;北面有苏联,它的军队驻在边境上。”

基于这样的认识,张作霖对苏联的举动持有高度的警 惕,也在边境地区配备了大量兵力。在与苏联的冲突中,张作霖原指望得到日本的支持,但日本表示无意调解奉苏间的冲突,张作霖对此大失所望。因为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奉张日益显示出其自主性和与日本抗衡的倾向,“从来以日本势力为基础而君临东三省的张作霖,其立场愕然发生了变化”。日本不愿卷入奉苏冲突,因为奉苏间矛盾加剧对日本有利:一是苏俄可以牵制奉张以至其不能为所欲为,不能不考虑苏俄的存在;二是有利于削弱奉张日益增强的自主性,以便于日本操纵之。

但第二次直奉战争的爆发暂时缓解了奉苏的紧张关系,因为张作霖一面要对抗直系,一面试图控制北京政权,所以他希望尽量避免苏联大兵压境的威胁。于是,张作霖在中东铁路问题上不得不对苏方做出了让步,因此,第二次直奉战争促成了《奉俄协定》的签订。苏联代表库兹涅佐夫利用日本的不积极支持和张作霖腹背受敌、对中东铁路权益问题无暇仔细考虑之时,便乘机以卢布赔偿、不支持冯玉祥和不宣传赤化为条件,于1924年9月20日与“东三省自治政府”全权代表郑谦等签订了《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与苏维埃社会联邦政府之协定》,即简称《奉俄协定》。它是以中东铁路为主要内容,重申了《中 俄协定》和《暂管协定》中关于中东铁路规定的主要原则,即中苏“共管”中东铁路。可以说,苏联在与北京政府签订《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之后,便把外交重点转向了奉系军阀张作霖,并最终在张作霖身上实现了重新控制中东铁路的目的。

  当然,张作霖为首的东北地方当局也做了一些争取,将中东铁路归还期限缩短了二十年,并将《中俄协定》及附件中关于中东铁路须由日后中苏会议商决的赎路问题的规定,改为自签订《奉俄协定》之日起,中国有权赎回该路,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中国悬而未决的赎路权利。此外,它还 收回了失之很久的黑龙江下游航权等。尽管如此,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军阀混战的历史环境中,《奉俄协定》的签订仍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各派军阀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置国家主权、民族利益于不顾的行为。

  《奉俄协定》是苏联为落实《中俄协定》和《暂管协定》关于中东铁路中苏“共管”的再保险条约。它不仅使苏联重新控制中东铁路、重返东北亚的政治舞台,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世纪20年代下半期东北亚国际关系的发展进程,即奉苏、中苏关系再起波澜,奉日、中日关系走到尽头,苏日关系的调整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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