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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问骂人标准。这个非常难掌握。我准备采取对等标准:
  • 翰山: 第一,如果你提出议题涉及对方,对方的反驳争论,合理。比如,昨天霜天红叶,久不登录,偶尔登录,上来就是针对性地。没有视为攻击,原因是本地网友率先对其进行评论。 (2-27 19:47)
  • 翰山: 第二,没有任何内容的人身攻击,立删。关于老婆/妈的争论,删除 (2-27 20:20)
  • 翰山: 第三,删除之后,请不要再犯规,否则封掉。 (2-27 20:21)
  • 华盛顿人: 鄙人愚蠢,第二条没有任何内容的人身攻击,立删。没有任何内容,何来人身攻击? (2-27 22:07)
  • 翰山: 有人的微博有内容,但是夹杂着人身攻击。有人的微博没有内容,赤裸裸地人身攻击。 (2-28 01:00)
  • 华盛顿人: 懂了,谢谢解释! 但是有内容的人身攻击也应该立刻删除。两者性质是一样的。应该办成洁版! (2-28 17:10)
  • 翰山: 对。 (2-28 18:13)
  • 翰山: 前天删了若干条,封了几个人。昨天已经好多了。 (2-28 18:14)
  • 新鲜人: (2-28 19:27)
  • 华盛顿人: 谢谢!      (2-28 19:46)
  • 华盛顿人: 华盛顿人: 新鲜人: 翰山博客· 新鲜人举报,及删除的微博 (公示)http://hanshan.info/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9846 (2-27 13:45) 回复 华盛顿人: 其实,关于这个博客等于把夺标骂人的微博变成翰山的博客,我不认为这种方法好,至少要做到仅有自己可阅,让其他网友看不见为宜。 (3-1 22:14) 回复 删除 大千世界: 把夺标的人肉搜索微博变成翰山的博客,更易于长期保存。这样做不知翰山是怎么想的? (3-2 18:10) 回复 删除 (3-2 19:03)
2016-2-27 1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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