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工行马德里案目前还在交涉之中,与此同时,英、德、美等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均对中资银行海外分行进行了检查。
财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此事。近期,美国纽约州金融监管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均对当地部分中资银行进行了常规或临时检查,此前财新了解到,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对建行、工行的伦敦分行“金融犯罪”科目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反洗钱、反金融腐败等方面的合规情况。
“相当于一阵监管检查风潮。”一位银行海外分行行长对财新记者表示,海外分行监管全面升级。
在此背景下,近期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2016年5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应加强境外机构管理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应与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境外借款客户的实地尽职调查,不得完全依赖第三方或借款企业提供的信息。
同时,境外机构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税收、反洗钱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关注境外资源、劳务用工、宗教以及文化习俗等方面对业务开展可能造成的影响。
随着“一带一路”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部署,多家银行也加大了境外业务的发展,多笔大额海外并购项目,背后均有国内银行的支持。对此,银监会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判断,加强统一授信管理等。
银监会要求,银行应强化大额授信集中度控制,鼓励与国内外同业通过筹组银团、开展分销等方式有效分散国别、行业和客户集中度风险。对此前述海外分行人士表示,目前中资企业在海外开展项目,国内母公司可能并不了解,因此让银行加强分散风险的举措,并应实现对同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境内外统一授信。
此外,银监会要求,银行业应加强对境外业务经营发展环境和风险形势的分析评估,充分认识境外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加强对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形势、金融市场走势和金融监管环境的跟踪研究。对已形成的损失或潜在的风险隐患,应及时识别发现,果断采取风险缓释和控制处置措施。
在人员安排上,银监会要求强化岗位人员监督,加大问责惩处力度。包括强化境外机构的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明确轮岗时间和具体安排;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严格对离岗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建立境外业务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责任认定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约束。
在贷款管理方面,银监会要求,加强授信审批的审慎性,充分评估抵质押品和抵质押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对授信项目进行贷后检查,持续监测资金流向与用途,授信项目出现不符合授信条件和放款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终止贷款后续资金的投放;加强债项与债务人的同时审核。同时,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境外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或高管层审核批准并确保全行统一实施。
在内控合规及境外运营方面,银监会要求,加强境外业务授权管理,确保各项境外业务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强化对境外业务涉及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资信和运营标准要求以及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跨境法律审查,防范境内外法律冲突风险,切实加强对境外业务外聘律师等中介的管理。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应覆盖境外授信、投资、代理行往来、设立境外机构、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外包服务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