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里達州19日發生一起停車糾紛衍生的死亡槍擊案,且令外界意外的是,當地警局認定開槍民眾符合佛州容許以武力自衛的法規,因此未逮捕槍手。
不滿的死者家屬24日訴諸輿論,希望佛州民眾施壓州檢察官麥凱博(Bernie McCabe)起訴槍手。
在佛州被稱為「不退讓」(stand your ground)的最新自衛法律,或是開槍者本身,其實都有相當爭議。
美聯社報導,位於佛州西岸中部派勒斯郡(Pinellas)清水鎮的一家Circle A便利店,19日下午發生槍擊案。現年47歲的常客卓卡(Michael Drejka)看到一輛車停在殘障車位,卻沒有停車許可證,因此與駕車的女性布芮妮‧賈可伯(Britany Jacobs)理論。
根據警方說法,賈可伯的28歲男友麥克拉頓(Markeis McGlockton)見狀,走過去「把卓卡打倒在地」。卓卡倒在地上幾秒鐘,拿出手槍向麥克拉頓開槍,他不久當場死亡。
賈可伯24日在記者會上說:「卓卡自由自在的走在清水鎮的街道上,本案根本就是謀殺。」
派勒斯郡警長哥提瑞(Bob Gualtieri)20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卓卡告訴警方,他因為害怕又被麥克拉頓攻擊才開槍。卓卡有合法持槍證明,以及隱藏持槍許可。
警長哥提瑞指出,「本案符合『不退讓』的範圍,也符合正當使用武力的範圍。警方職責不在於判斷法律是否適當,或州議會通過的法律架構,而在於公平執法」,且本案最後要由州檢察官決定。
賈可伯20日指出,她把車子停在殘障車位,是因為當時停車場太多車子進出,而且他們只停一分鐘就走,「他被打死是不對的,他只想保護我們」。
報導指出,自從佛州州議會2005年通過「不退讓」以來,這項自衛法律就一直有爭議,因為其條文明定,佛州民眾在暴力衝突的情況下必須自衛時,無需退讓。
2017年佛州州議會甚至更進一步修法,把舉證責任從辯方律師轉移至檢察官。
報導也引述事發便利店的常客說法指出,卓卡以前就因為相同理由,在停車場與其他客人衝突,還威脅要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