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從明年1月1日起,部分調整海外中國公民的護照申辦規定,換領護照不再要求在國外定居,大部分短期出國人員也可就地換發護照;未成年人辦證只需父母一方到場,發證時限將從15個工作日,縮短為一周左右。
中國政府28日公布海外中國公民護照換發的新政策,表示2019年1月1日起,護照申辦的受理範圍將擴大,海外中國公民換領護照將不再要求一定要在國外定居,旅遊等短期出國的中國公民,若遇護照遺失、護照有效期將滿、簽證頁將用完等情況,可在駐在國使領館換領新護照。
新政策也引入了護照申請人國籍狀況聲明制,護照申請人可就自己的國籍狀況做出聲明,確保申請人不需到第三方機構開證明,放寬了申請材料的要求。
除了當地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外,海外中國公民可選擇提供當地醫療卡、社保卡、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材料,證明申請人並非不能在國外申辦護照,讓申辦材料準備更容易。
政策調整後,未成年辦證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到場並出具同意意見即可,且未成年申辦旅行證的材料也將使用全球統一的材料標準,除首次申辦需在出生國的中國使領館辦理外,其他可向中國任一駐外使領館或者駐香港、澳門公署申辦,如無特殊情況,各館在受理後四個工作日內即可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