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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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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2: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5-12-7 12:28 编辑

“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可能性
                    ——共产主义无法成为现实

比当下的很多理论家要高明一点,马克思知道“按劳分配”并不是一种理想的分配方式,所以他才会提出一个“按需分配”的理想模型。

如果按需分配是可能的,那么一切人类问题都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得到解决,例如那个时候不必有国家,不仅没有政府,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人会以为自己比那些脑门上写着“卒”字的“下等人”(例如差役、城管、警察)更高贵一点;而且那个时候还不用找工作,每天睡到自然醒,想什么时候放假就什么时候放假,可是“自由”了。那个时候不知道还有没有春节,但没有关系,回家过年一定要用比现在的私人飞机还要牛X的交通工具,飞机就停在我家后院——但是等一下,家在哪里?如果私有财产没有了,自己的家在哪里?——再等一下,据说“家庭”也是私有制度的产物,那个时候还有家庭吗?——这些问题不重要,反正那个时候就了不得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按需分配”嘛。

其实,说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这种理想模型是有问题的。

马克思之所以设想一个按需分配的社会,是因为马克思已经意识到在一个资源匮乏的社会中,我们所熟悉的“社会问题”必然会发生,这是我们当下可以见到的理论家所无法理解的。当下的理论家一说起社会问题,必说“深层原因”;一说起“深层原因”,最多说到“制度不好”。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比制度原因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在一个“狼多肉少”的社会中,由于对稀缺资源的竞争必然会产生社会问题,而任何制度都无法在根本上改变狼多肉少的局面,因而也就在根本上是“不公平”的。

可以观察到问题,不等于你就知道解决问题的方法。
哲学家有时候很天真,如果发现了市场经济存在问题,就以为计划经济可以解决问题(或者反过来,因为计划经济存在问题,就认为市场经济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发现问题出在私有产权制度,于是就以为公有制可以解决问题;如果发现权力产生腐败,就以为“限制权力”就不会出现腐败;还有人因为发现人人自利的社会一定会出现问题,于是主张人人都利他或者至少互惠。发现自己生活在其中的社会存在社会问题并不困难,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所以知道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之道是哲学家共同的毛病。马克思说“过去哲学家以为哲学的任务是解释世界”,马克思说错了,每一个哲学家都认为自己有能力改造世界。马克思比其他哲学家深刻那么一点点的地方在于,他强调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彻底解决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是不可能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必须“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真正理解这个原理的大概是邓小平了,要“为共产主义奋斗”,发展才是硬道理。至于说“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那要等到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之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无非就这么点科学之处。

按需分配
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是资源稀缺问题。所谓“资源稀缺”的意思就是资源无法充分满足人类全体的需要。有一种乌托邦的观点认为,即便资源无法充分满足每个人的需要,但也可以平均分配以确保每个人都不至于过分贫穷,或者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国家搞什么“共同富裕”。我们要注意到马克思和这种平均主义乌托邦的差别,马克思说,这是做不到的。
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理想的资源分配方式不可能建立在资源稀缺的基础之上,所以他才会将共产主义的前提建立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这一点至关重要,马克思更深刻的地方在于,他已经意识到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和资源配置方式无关,而仅仅是因为资源不够分配。除了马克思以外,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者几乎全部都认为稀缺资源也是可以“公平分配”的。这种说法就更“圆的方”一样,说起来很容易,但你要画一个“圆的方”,你根本就做不到。
人们讨论资源配置是否公平至少也有数百年了,但几乎从来就没有人深入思考过这个问题——资源既然是稀缺的,那么无论怎么分配都是不公平的。马克思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会提出一个遥遥无期的“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模型;但马克思没有意识到,社会进步永远解决不了资源稀缺问题。
首先,马克思“按需分配”的理想显然是对个人的“需要”太缺乏想象力。马克思以为社会财富“极大的丰富”就可以满足每个人的需要,殊不知个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社会财富再大都是有限的。我“需要”在杭州西湖边有带游泳池的别墅,在三亚也有一个用来冬天避寒,长白山再有一个夏天避暑。就算“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了”,地球上有那么大的地方吗?我已经很客气了,还没有打算在地中海边上也搞一套别墅。
人的“需要”是变化的。20世纪上半叶,无数的中国人连命都不要,只为了达到这样一个目标:“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每个孩子都有书读”。我们今天的社会,可以说已经达到了这个目标,但没有多少人认为这足以告慰一下那些伟大的前辈,我们依然不满意。这个曾经令无数人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抛弃的伟大理想就因为已经实现了,所以看上去简直“不值一提”。
其次,马克思犯了一个错误,他以为个人需要的是财富,但实际上个人需要的是资源。西湖龙井仅产于西湖,就那么几斤茶叶,社会财富再丰富,还是那么点茶叶(注意:科学进步不能改变这一点,因为类似西湖龙井这种产品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原产地”和“原生态”)。这么点茶叶如何分配是公平的?无论怎么分,都是“不公平的”——有人分得到,有人分不到。类似的问题无穷多:无论技术如何发展,现场听周杰伦的演唱会的人数总是有限的(克隆无数个周杰伦或者林志玲有悖我们的基本人伦);无论设备如何先进,“最好的”医生也只有几个;除非我们把教育弄成流水线,否则即便你将全中国的大学都命名为北京大学都没有用,因为位于未名湖畔的那个北大还是只有一个(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好的大学不一定是北大,但我们的问题依然存在)。
马克思没有意识到,社会财富虽然可以“极大地丰富”,但资源依然永远是稀缺的。给你一大堆财富,你还是喝不到龙井茶,见不到周杰伦,上不了北大,“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因为财富是获得资源的手段因而追求财富,这正是马克思理论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异化”。很不幸,马克思也会被这种“异化”所误导。
第三,由于资源本身是稀缺的,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方式都不能改变“狼多肉少”这个基本事实。所以说“结果公平”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有一种非常庸俗的看法认为,抽签或者排队可以“公平”分配稀缺资源,但在结果上还是不公平的;而排队的方法则更糟糕,因为这对那些辛勤工作没有时间排队的人来说从过程到结果都是不公平的。
我们的祖先比我们当下大多数社会精英或者意见领袖都要聪明得多,他们竟然找到了一种配置稀缺资源的奇特方式——自由交换,这种方式是个人用提供他人需要的服务来获取资源。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有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副产品,亚当斯密将其称为“看不见的手”:人们会努力工作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不创造任何财富的排队上,或者等着天上掉馅饼的抽签上,社会因此才有“进步”。
然而不幸的是,由于这种方式并不能改变稀缺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结果,甚至像马克思这样有智慧的人也会产生一个错觉,以为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是由于这种方法造成的。马克思甚至认为社会不公平就隐含在“商品”(也就是自由交易)的性质中,以为只有消灭了商品交换就可以最终消灭分配不平等。马克思的这个说法产生了一个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恶果:很多人都认为,只要采取了禁止个人贸易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就公平了。
社会财富是有限的,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再伟大的社会目标在完成之后都显得是那么地不值一提(中国人在30年时间里使得数亿人脱贫,这个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伟大成就几乎根本不为中国“有良心的知识分子”所认可)。社会财富再丰富,资源都是稀缺的。没有人认为只要“人人有茶叶”就是公平的,只有“人人喝西湖龙井”才是公平的。但西湖龙井就那么一点,如果没有一个分配制度,“需要”的人多到足以打起来,而只要设立一个分配制度,这个制度的分配结果一定是“不公平的”。
马克思认为,“按需分配”是人类社会正义的终极理想。换句话说,唯有按需分配才是真正“公平的”。你如果不赞成马克思的这个观点,你就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者”。
但可惜的是,“按需分配”根本不可能。
2、按劳分配
马克思即便以为“按需分配”是可能的,他也知道那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也许会遥远到“永远”。有人说共产主义遥远不可怕,但那是一个目标,有了目标就有了努力的方向。朝着“社会财富极大丰富”方向努力,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力发展经济。但可惜的是,除了邓小平以外,没有一个人认为“为共产主义奋斗”就是大力发展经济。当下共产主义爱好者几乎一致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太快了,他们继续延续着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坚决主张将增长速度降下来。
这种思维方式是从哪里来的?很不幸,是从马克思那里来的。
马克思也知道“按劳分配”并不是理想的分配方式,所以才会提出一个“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模型。马克思认为,既然“按需分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那么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用“按劳分配”的方式配置稀缺资源。
马克思已经知道在私有制条件下“按劳分配”是不可能,所以他认为“按劳分配”必须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很多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在私有制条件下也也可以“按劳分配”,但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在实践中也从未发生过。
马克思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资本家投入资产,工人投入劳动力,如果收入基于在投入之前的契约,其收入分配的差异是巨大的(比农耕社会的收入差距要巨大得多)。于是他提出一个最直观的解决方案:如果资产投入不参与分配,每个人都靠提供劳务来获得分配,收入差距不就没有那么大了吗?
五四以后的中国知识分子几乎都接受马克思的这个观点,认为“按劳分配”可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一个基本事实是,即便是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胡适或其他什么人,也基本上不为市场经济辩护,以至于一旦有人试图“为资本家说话”,就会被整个社会视为“没有良心的人”。中国文化历来“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要自由主义经济学。我们连马克思社会主义要等到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以后才有可能的理论都接受不了。孙中山直接提出“平均地权,抑制资本”的民生主义与之对抗,被五四以来的各派知识分子所认可。即便是那些自以为和共产党持不同看法的人,在“按劳分配”或“抑制资本”的问题上,实际上都“共产主义者”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
但马克思还是犯了一个错误。“按劳分配”本身是对私有产权的认可——我的劳动所得是我的,不是你的。我们只要认可私有产权,交易必然会发生,这个原理后来被称为“科斯定理”。但实际上列宁就说过这个道理(有意思的是,在科斯的企业理论中,我们也可以见到列宁的影子。科斯甚至认真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一个跨国企业的规模比很多国家都大,既然企业可以是基于命令和计划的科层结构,为什么一个国家的经济不可以是基于命令和计划的科层结构?而国家托拉斯正是列宁的设想)。列宁将私有产权称为“资产阶级法权”。他明确指出“按劳分配”依然保留了“资产阶级法权”即私有产权,而只要认可私有产权,则商品交易就必然会发生,资本主义也就必然会发生。
商品交易和私有产权制度之间的必然联系最早是马克思提出来的,而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恰恰忽略了这个“必然规律”。列宁的资本主义法权理论其实和科斯的产权理论异曲同工:只要确认了个人的财产权利,市场机制自己会发挥作用。“资本主义”就植根在一个农妇用鸡蛋换盐巴这种简单的交易之中。
换句话说,“按劳分配”在逻辑上是一个悖论:一方面如果不认可私有产权,那么实际上就没有“按劳分配”;另一方面,一旦认可私有产权,个人就有充分的处分权;而一旦我有充分的处分权,我就有权选择投资;一旦个人有权选择投资,“按劳分配”就崩溃了。
从1978年安徽的十几个农民典型的“按劳分配”开始,改革开放的历史像我们生动展示了按劳分配是如何迅速崩溃的。一个农民辛勤劳作获得了自己的收入,人人都说这是他应得的。但收入多了能否拿到市场上去交换?能不能办个作坊,买点机器?作坊的业务扩大了,能否雇用几个帮手?我的钱不够,是否可以找几个哥们合股,雇他十个八个、千儿八百个工人?企业大了管不过来,是否可以不再找七大姑八大姨来帮忙,而是找个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尽管这每一步都伴随着争议(我们可以回顾那个时代的经济学文献),但实际上争议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理论家才开始讨论是否应该允许个人这么做。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安于拿一份工资(当然是越多越好),但这不是我们反对别人积极创业的理由。
当下社会舆论一方面鼓励个人创业,质疑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一方面奢谈“按劳分配”,这是一种理论上的精神分裂。
“按劳分配”远没有人们所想象的那么浪漫。一方面,禁止私人投资的按劳分配不利于社会发展,这种制度要求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所得全部吃光花光,不得投入再生产,这完全是一副“败家子”的形象。另一方面,这种“按劳分配”不仅必须禁止投资、禁止创业,而且还必须禁止自由择业,“按劳分配”必须和专制结合在一起。马克思忽略这一点情有可原,但经历过禁止自由贸易或“政府管民生”那个时代的人没有任何理由继续美化那种制度。计划经济必须是极权的。
3、生产资料公有制
和当下依然流行于理论界的“空想社会主义”完全不同,马克思看到了贫富差距和私有制(也就是我们的“物权法”所规定的产权制度)之间的必然联系,所以提出了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解决方案。
首先,直到20世纪,理论界才发现公共资源会因为个人自利的行为迅速枯竭的原理,这就是“公共草地的悲剧”。马克思万万没有想到,农民或者工人会在公有制的农庄里或工厂里偷懒。他一直认为工人或农民会在资本家的工厂里或地主的土地上偷懒,所以他强调公有制是收入公平和效率的完美结合。但事实告诉我们公有制是没有效率的,哪怕“劳动所得”可以自己消费。
其次,“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划分清楚,而这是划分不清楚的。粮食吃到肚子里是粮食,种到地里是种子(你把粮食吃完了,那叫做破坏生产);牛肉是消费品,但牛是生产资料(计划经济时代,杀牛是重罪);木材你烧了是消费品,拿来做衣柜就是生产资料;二极管在商场可以零售,这是消费品还是生产资料?家里养一只鸡没有问题,养100只你就有罪,那么无罪有有罪的界限在哪里?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是用非常高压的政策以及法律手段来认为区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即便如此,界限依然不明。在这种情况下,“法治”是不可能的——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用鸡蛋去换盐,但我亲眼见过卖鸡蛋的农妇游街,名义就是“将资本主义消灭在萌芽状态”。
很多人认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专制是因为共产党领袖例如斯大林的个人素质决定的,还有人以为那是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的残余,实际上专制是计划经济的本质决定的。今天还有很多人“怀念”那个时代,我们的理论界难辞其咎,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弄清,或者甚至是拒绝承认计划经济的专制本质。
“按劳分配”绝不浪漫,你只能获得国家允许你获得的商品。对于有限的资源,你必须服从国家的安排;至于你做什么,哪怕是结婚生孩子,那更是要“服从组织”。
4、国家和道德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和他的国家理论是一致的。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这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尼采都卢梭都这么认为。马克思的贡献在于他认为到了共产主义没有阶级了,国家也就不必要存在了。
这个理论太糟糕了。中国人曾经相信这个理论:既然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就必须建立在阶级斗争的基础之上。既然国家是“无产阶级”政权,就必须有一个“资产阶级”,否则国家不就没事做了?既然“资产阶级”连资产都没有,那么这种资产阶级就必须是“思想上的资产阶级”。那是一个荒谬的时代,一个以“思想”划分“敌我”的时代。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一个悖论,当年“站在穷人”一边的共产党接受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认为当时的“国家”是站在穷人的对立面,他们认为要改变穷人的现状就必须“夺取政权”。但等到夺取了政权之后才发现,“国家”没法“站在穷人一边”:如果还有穷人,“国家”就一定不是站在穷人一边的,即便你再把富人变成穷人(例如“再来一次土改之类”),你还不能站在穷人一边;如果没有穷人了,“国家”站在那一边?当年中国人要保证这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性质”就必须说“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否则知识分子就只能是工人阶级的敌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国家公务员(他们和知识分子是一个学校毕业的)也就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国家公务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国企高管也就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国企高管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私企老板就不能不是工人阶级一部分。这个时候工厂流水线上的打工妹傻眼了:你们都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就我们不是工人阶级,我们是“农民工”!要确保“国家”的“无产阶级性质”,就得这么荒谬。
农民做了皇帝,就是皇帝,就算你将原来的皇帝变成了农民,你也没有改变社会的结构。据说有个叫做什么黄什么的定律:说中国历史上的变革并没有改变社会的基本结构。实际上人类历史上社会的基本结构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即便是在美国也是如此,以至于“99%”要去占领华尔街。而一旦你真这么做,当年黑奴的后代奥巴马一样派警察去驱逐你。美国政府用税收去补贴华尔街公司的高管发奖金,因为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高管离职还要带着“金色降落伞”安全着陆,在马克思看来,那个国家绝非“民享、民有、民治”。
“国家”总是站在有钱人的一边,无论是农民子弟朱元璋做皇帝,还是奴隶后代奥巴马做总统。观察到这个事实并不困难,马克思不是在中国观察到这个现象的,千万不要以为只有中国历史上的“国家”才是如此,马克思恰恰是在被中国媒体精英认为是“最先进的国家”中观察到这个现象。“国家”只能站在有钱人一边,否则过几年就得“再来一次土改”,社会不够这些自以为是的假理论家折腾的。如今我们早已放弃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我们不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我们也不再相信“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这种稀奇古怪的教条。这不是因为我们的理论界以及自以为是的媒体精英对国家理论有什么了不起的建树,而是因为人民不愿意折腾了。所以哪怕媒体精英们每天在互联网上为“社会稳定”而痛心疾首,但人民并不买账。
“国家”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那么我们这个社会的“国家”是做什么的?按照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国家就该消亡了。问题在于马克思的解释是错的。列宁把私有财产权利称为“资产阶级法权”,他已经暗示,私有财产权利是“国家”保护的。科斯说,“国家”有两个基本职能,一个是界定产权,一个是实施契约。实际上产权的“界定”并不需要国家操心,重要的是保护;而保护产权无非也是对相互认可私有产权的契约予以强制实施——即私有产权不可侵犯。
马克思将无产阶级定义为“没有私有财产”的人,而在马克思的模型中除了无产阶级就是资产阶级,于是“保护私有产权”就变成了保护资产阶级。
事实上私有产权制度保护的是每一个人。我的劳动所得就是我的,未经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剥夺,这就是私有产权制度的基础,所谓“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是资产阶级的发明,资产阶级的贡献只是将其套上了一个神圣的光环,号称“神圣不可能侵犯”(“自然法”一直都是一个宗教法学概念)。在实践上中国人民并不认为《物权法》只保护富人(当然中国的法律还未将私有产权上升到宪法层面,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在习惯上中国人一直有这种传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一传统被法律所认可就足够了)。
国家是契约实施机制。没有契约实施机制,自利的个人不会履行契约,自诩不是自利的个人也不会履行契约。纳什定理说的是,博弈均衡要满足帕累托条件其必要条件就是存在实施契约的仲裁人。而诺齐克说的是,“国家”只不过是专业分工的仲裁人而已。“国家”是无法消亡的。
马克思说共产主义就没有国家了,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只要有人,就有利益冲突,有利益冲突就有仲裁人存在。没有利益冲突的人,不过是一群行尸走肉而已。
有一种说法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人都是利他主义者,这样就不会有利益冲突了,这种理想源自康德,也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利他主义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奇怪的社会,在利他主义社会中,爱喝龙井的人是不会喝龙井的,即便你将龙井让给任何一个爱喝龙井的人,但对方也是利他主义者,所以不会接受这种让与。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社会:爱喝茶的人不能喝茶,不爱喝可乐的人就得喝可乐。更糟糕的是,马克思将利他主义理想的实现建立在物质极大丰富且每个人“按需分配”的基础上,本身就是自我矛盾的——你需要什么你就不能拿什么,否则你还是一个自利的人。马克思实际上是说,如果财富多到你拿都拿不完,你就有了“共产主义道德”:我不必贪财了。这种“道德”有什么意义呢?
“共产主义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概念。“按需分配”建立在人人自利的基础之上。如果人们可以做到“克己”,则孔子的理想社会就足以发生,根本不必“物质财富极大丰富”。马克思的道德理论和他的共产主义理论是不兼容的。
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最糟糕的地方在于,他认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个人才是自由的。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要为生存而工作就不可能是自由的。但实际上为了家庭而努力工作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和自由并不冲突。从人类追求自由的那一天开始,生活压力就不是自由的敌人,自由的敌人是专制,而计划经济就是最根本的专制。
“政府管民生”,政府就必然会“管民”。
5、结论
结论很清晰,人类永远会面临资源稀缺问题,“按需分配”是不可能的;“按劳分配”本身认可私有产权,不仅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马克思已经知道所谓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极其遥远。用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模型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这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马克思寄希望于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社会模型这个事实告诉我们的是,马克思已经看清了要在现实的条件下建立一个人人都满意的社会是不可能的。这是马克思比任何一个理论家都深刻的地方。当下的社会中存在太多的谎言,人人都在忽悠说自己知道一个解决问题的妙方。
马克思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也以为自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妙方。
和科学相比,哲学几乎没有任何成就(中国人在中学学到的“哲学知识”,没有一个是得到“哲学界”认可的“知识”),原因就在于哲学家要“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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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7 19:24:36 | 只看该作者
许多地方自相矛盾。
一直被朋友称为小博士。其实就是书读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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