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護夢想生的「年輕無證移民緩遣計畫」(DACA)進入3月5日的最後期限之際,一位聯邦法官做出裁決,認為川普總統廢止DACA計畫合法。裁決為川普政府的辯護和上訴增加了籌碼,但對解決DACA爭議幾乎沒有作用,因為裁決沒有否定前兩個聯邦法院裁定的禁止廢除DACA計畫。
馬里蘭州的聯邦地區法官提圖斯(Roger Titus)表示,加州和紐約的聯邦法官禁止廢除DACA計畫,是試圖用他們的判斷取代國土安全部的判斷,是為了否定川普的政策而僭越憲法規定的界限。
提圖斯是前總統小布希任命的,他在裁決前讚揚川普政府要求國會在六個月內採取行動,作為廢除的最後期限,是廢止DACA的正確處理方式,。
提圖斯法官說,六個月的期限給了國會一個機會,可對DACA計畫進行修補,因為只有國會才有權制定移民法。他裁決,由於DACA計畫是非法的,川普政府決定要採取逐步和有序的廢止過程,是合理行為。
DACA計畫是前總統歐巴馬為保護數十萬夢想生不被遣返,而在2012年頒布的行政命令,截至今年1月31日,68萬3000個夢想生受到保護,得以留在美國。
但DACA計畫引起是否合法的爭議,川普去年9月宣布廢除,要國會在六個月後採取行動,以3月5日為最後期限後,遭到全國移民維權組織的反對,他們提出許多控告,其中加州至少五個控案,紐約兩個,華府和馬里蘭州各一個。
加州的聯邦法官今年1月裁決,要在全國禁止廢除DACA,紐約的聯邦法官2月裁決,認為DACA計畫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