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97歲,現已退休的前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在27日見報的「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讀者投書當中寫道,如果想在槍枝問題控管方面獲致重大進展,就應該廢除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保障美國人民持有、攜帶武器的權利。當今美國社會呈現擁槍派、禁槍派雙方人馬立場分歧,憲法第二修正案便是擁槍派支持者所堅持的法援基礎。
史蒂文斯在讀者投書中寫道,廢除憲法第二修正案之後,將可削弱「美國步槍協會」(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對於槍枝控管有益立法的阻撓,也可以讓槍枝改革變得更有效率,可長可久。
史蒂文斯1975年獲得福特總統提名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2010年退休時是美國最資深、最高齡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史蒂文斯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期間,總共經歷七位總統。雖然他是由共和黨總統提名,但任職期間一直被認為是溫和保守派,後來更逐漸偏向自由派。
對於憲法第二修正案當年立法背景,史蒂文斯指出,當時美國人民擔心國家軍隊可能對於各州安全帶來威脅,讓第二修正案因此誕生,這項修正案讓有組織的民兵衛隊得以存在,為各州獨立自主提供安全保障,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也不容侵犯。
史蒂文斯寫道:「而在今天,如此考量已經屬於18世紀的遺跡了。」
他在這篇投書當中寫道,支持禁止半自動武器,也支持將購槍者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同時針對所有購買武器者建立「更為廣泛」的背景調查。
史蒂文斯指出,在華府以及全美各地的「為活命而走」(March for Our Lives)示威大遊行應該獲得尊重,年輕世代參與重大議題討論,有助於訂定能夠減少學童遭到屠殺風險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