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房地產經紀協會(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的新報告指出,若是家庭年收入沒有33萬元,就負擔不起舊金山的中間房價。
協會根據2018年首季加州各縣房屋銷售資料,公布了最新的住房可負擔指數報告。舊金山中間房價為161萬元,想買得起這個價位房屋的人,年薪至少要33萬3270元,比去年第四季的30萬3000元又增加了約3萬元。
舊金山居民只有15%的年收入超過這個門檻。協會計算後,發現每一位房屋買主每個月的貸款、稅和保險都至少要8330元。
就算選在半島和矽谷買房,情況也好不了多少。比如聖馬刁縣中間房價是150萬,年收入至少要32萬6040元,才買得起這價位的房子。
在聖他克拉拉縣,年收入要 28萬4210元,才負擔得起127萬的中間房價,有意在馬連縣置產的人,中間房價136萬,需要年收入28萬1520元才夠。
灣區房價最可負擔的蘇拉諾縣,買主只需要8萬9000元的年收入,即可負擔中位房價43萬6000元,這也是全灣區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下即可負擔中位房價的唯一一縣。
如以全加州來看,31%的加州家庭可負擔獨棟屋,全加州中間房價今年首季是53萬8640元,較去年第四季55萬990元略降。
協會的計算法是假定房屋買主以首付20%,30年期固定利率貸款,利率為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