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煞葛梅茲(Reyna Gomez)亂槍殺人,日裔法官伊藤 (Roger Ito )30日對她判最重的353年四個月徒刑。
27歲的葛梅茲和22歲的拉索(Alejandro Lazo)2017年4月29日在惠提爾(Whittier)和拉米拉達(La Mirada)地區開槍向過往車輛和路人濫射幾個小時,射殺一名男子,還導致另外三人受傷。
葛梅茲9月13日被定罪一項謀殺重罪,14項謀殺未遂罪和一項劫持車輛罪。伊藤30日對葛梅茲判83年四個月,外加270年,合計353年四個月。拉索與葛梅茲面臨相同指控,將在12月受審。
葛梅茲和拉索2017年4月29日開著一輛白色的起亞Rio汽車,開始向惠提爾街頭的行人射擊。然後偷走一名男子的汽車,開著車繼續穿行在惠提爾和拉米拉達,一路向四周開槍。
他們被指控開槍在拉米拉達一處道路紅綠燈前打死44歲的沙哈岡(Jose Ricardo Sahagun),沙哈岡中彈前和家人坐在車上,他們還在當地向其他多人開槍。
葛梅茲和拉索都是幫派分子。拉索當時開著車,兩人互相傳遞手槍,輪流向四周濫射。他們不到六個月前剛從監獄獲釋,拉索仍在假釋期,曾被判犯敲詐勒索和傷害罪,葛梅茲則被判犯偷車和收受贓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