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37|回复: 0

海瑞遭遇“潜规则”

[复制链接]

8395

主题

1万

帖子

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76772
发表于 2019-1-3 1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9-1-3 11:22 编辑

(2019-01-03 07:25:04)



      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读到第五章《海瑞》时忽然想到,如今几乎无人不晓的官场潜规则,其实也是古已有之的,至少在海瑞那时便有。


海瑞在他去世前的一年即1586年复出为官,当的是南京右都御史,不久就遭到他的下级——巡按南直隶的监察御史上疏参劾,并由此引发一场争论。吏部最后表态,海瑞不宜出任要职,可以继续保留都御吏的职位。万历皇帝与吏部的意见是一致的,说是“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黄仁宇因此提出:这些文件由给事中官署抄录公布,就等于政府公开承认了自身矛盾:为什么可以镇雅俗,励颓风的节操,偏偏成为当局任事的障碍?如果换个角度,这个“自身矛盾”也可以这样表述:为什么要用难以“当局任事”的海瑞,去充当“镇雅俗,励颓风”的道德标本?


我以为可以有这样两种解释:


其一,用的是“取法其上,得乎其中”的意思。以海瑞做为榜样,虽然不能都像他那样刚正不阿,却也大致能够做到公道自在人心,不至于失去起码的是非标准;虽然不能都像他那样廉洁奉公,却也大致能够做到洁身自好,不至于利欲熏心。倘若“取法其中”,那么,就只能“得乎其下”;倘若“取法其下”,那么,就只能“法不得也”,于是乎小人成堆,贪贿成风,这是最高当局所不愿意看到的。


其二,是以此道德伦理之标本来装点门面,“以正视听”——看看吧,我大明也有此等刚正不阿廉洁奉公之官吏,我大明也有任用此等刚正不阿廉洁奉公官吏的雅量,尽管这个道德的标本只是一个不能“当局任事”的摆设,尽管在这个摆设的背后“当局任事”的是那些既非刚正不阿又不廉洁奉公的官油子。倘若如此,就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味道了。


黄仁宇对他自己提出的问题给出的答案是:“我们的帝国的政治措施至此已和立法精神脱节:道德伦理是道德伦理,做事时则另有妙法。”这种“妙法”,大概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潜规则。潜规则之所以须“潜”,因为它并不高尚体面,只能做而不能说,更不宜张扬;潜规则之所以是“规则”,因为它实际上已经通行于世。就像“鬼打墙”,你看不见它,但它可以让你处处碰壁。在只有谙熟潜规则的人方能“当局任事”的时候,谁要向潜规则宣战,其实就是向官场或体制宣战,无异于堂·吉诃德的向风车宣战。


当海瑞只是一个道德伦理标本的时候,他可以得到别人的仰慕与敬重,虽然别人不想学也学不来。一旦他想“当局任事”并有所动作,触犯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潜规则就会迅速调集一切抵触、怨恨与不满,通过某个缺口暴发出来。这就不难理解海瑞的那位下级甚至会在参劾海瑞的时候放言:如果学校中任何生员敢于按照海瑞的方式为人处事,负有视察官学职责的他将立即停发此人的廪膳,并加责打。面对此类参劾,万历皇帝即使还想励精图治,也不得不说“当局任事,恐非”海瑞之“所长”了,毕竟,被海瑞触犯的官场之众,也都是他的拥趸。


《万历十五年》第五章的副题“古怪的模范官僚”就包含了这样两个方面的意思——作为道德伦理之标本或“模范”的海瑞,在当时的官场之中,却显得相当古怪和另类。


    海瑞的无奈,正在于他遭遇了这种官场“潜规则”。



       原载2009年6月《文汇报》《大公报》,《文汇报》发表时题为《古怪的模范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3-28 15:09 , Processed in 0.08699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