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 汉武帝时代,史书记录在案的各种自然灾害多达43次。元光二年,汉武帝策划马邑之谋,发动对匈奴战争的次年,黄河即在瓠子决口,直到二十四年后的元封二年才成功堵口。此次黄河决口,夺淮入海造成的局面是:“百姓木栖,千里无庐,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 到汉武帝执政后期,自然灾害愈加频发:元封年间持续四年旱灾,元封四年尤甚,史书记录“民多暍死”;元封至太初年间,持续四年的蝗灾,太初四年蝗灾蔓延,从关东直到敦煌。正因为旱灾频发,汉武帝在公元前100年改年号“天汉”,是有祈雨之意。然而,天汉、太始、征和年间,汉朝的百姓面对的仍旧是连年旱灾,之后又是连年蝗灾。因此,史书中汉武帝时代频现“人相食”的记录。 人祸 大汉王朝自然灾害频发,皇帝却仍旧征伐无度,直到汉武帝去世前三年,还派七万大军征讨匈奴,结果全军覆没。除了战争和天灾,汉武帝治下的老百姓还需要直面皇帝的屠刀。汉武帝时代严刑酷法,频繁兴起各种大狱,由巫蛊、削藩等大案要案引发的大屠杀,更是动辄数万。元狩元年,淮南王刘安案,史书记载便有“党与死者数万人”。而汉武帝晚年的卫太子“巫蛊之祸”,仅太子发兵与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汉书》记载“死者数万人”。再加上后来被皇帝诛杀的太子党人、陷害太子的奸党等以各种方式被牵连者,前前后后死于“巫蛊之祸”的人更是不可胜数,甚至有二十万的说法。 重税 在汉武帝晚年,由于连年对匈奴等周边国家用兵,更由于大搞封禅、巡游无度、修筑豪华宫室,导致国库空虚,不得不想方设法从民间榨取财富。很多人误以为这些钱财是“取之有道”的,大多是从商人、富人、贵族手中取得。事实并非如此。盐铁专营、平准均输等国家垄断一切的政策,对私营工商业的残酷打击,其最终的成本都会均摊到社会的每个成员身上。再说面向每个人征收的“人头税”。汉武帝时代大幅度提高了人头税,向成年人征收的算赋从40钱增加到120钱,向未成年人征收的口赋从每人每年20钱增加到23钱,但征收年龄提前到3岁,以致许多贫困之家“生子辄杀”。 汉武帝执政后期,农民大量破产流亡,成为失地流民,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均爆发了农民起义。 如果一个国家的辉煌需要以全体民众、每一个个体的牺牲为代价,付出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人的性命来换取,那这种辉煌对个人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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